法制生活就是有尊严的生活,法制生活就是有安全的生活,法制生活就是有品质的生活,法制生活就是有幸福的生活。
这是本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编辑出版的,面向社会大众读者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制资讯类的定期连续出版物。该书为六月版。内容包括:法制生活资讯、劳动·就业、金融·保险·投资、公证天地、知识产权、交通安全·汽车、房产·家居、消费维权、医疗维权、社会治安、婚恋与家庭、校园·青少年、社会与法、法制时空、法制信箱等。每个法律案例都关乎百姓生活,具有亲民性、实用性等特点。
《法制生活》系一本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编辑出版的,面向社会大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的法制资讯类读物。
“关注百姓生活、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合法权益、评判社会足非”是本读物秉持的编辑理念。
《法制生活》特色板块包括:法制生活资讯、劳动·就业、金融·保险·投资、公证天地、知识产权、交通安全·汽车、房产·家居、消费维权、医疗维权、社会治安、婚恋与家庭、校园·青少年、社会与法、法制时空、法制信箱等。
套用“想唱就唱”这句“超女”的广告词,我国的博客时代正在进入繁荣期,说它“想写就写”、“想贴就贴”,可能正是时下很大一部分博客写作现状的写照。如此状态下,博客内容鱼龙混杂,对他人、企业、社团、组织等主体权利的侵犯也日益严重,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博客纠纷凸显立法盲
公安部日前决定,在重庆、杭州、宁波、青岛、厦门、广州、武汉、成都等8个城市试点设立虚拟警察,以解决公安机关在互联网公开管理、公开执法上的缺位。
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建立虚拟警察的目的,意在借鉴现实社会中的警务模式,把互联网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管理总体框架。依法公开管理互联网,树立执法权威。遏制网络不良信息发布和违法犯罪的发生。
侵你权。不商量
“本来一开始都是日记体的记录,但写着写着,边写边看。边览边读,博客好像慢慢地变成一种注意力的竞赛了。”正读研二的小陆认为,一旦和“名”挂上钩,写博客的人心思就开始寻求“出奇制胜”,抛出吸引眼球的内容来。如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揭密”、“写真”、“瞬间”的刺激性图片;抖人家底的“泄密”;亲热的生活“曝光”等等……便开始层出不穷地出现了。他打开网页给记者看,标题为“公园情侣”,里面自然少不了有年轻人激情难耐时的表情和动力。他又打开另一个网页说:“你看,这一页是将我们当地一个校长的资料和电话都登上了。据我了解,这些资料是不能登的。”
“明显就是侵权了。放在网上传播等于是向全社会公开,这已经不仅仅是道德的问题了。”华辰律师事务所(北京)律师付明锋认为。起码的,其行为肯定是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对博客隐私侵权的界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的许海建分析:名人的隐私权。具体到个人私生活问题上,并不仅仅是没有歪曲事实,没有侮辱诽谤,就不涉及隐私权。关于侵犯隐私权有很多种类,其中重要的一种是,如果评论不当的话,就构成侵权。评论不当的意义就是,在有关部门确定名人构成犯罪或者构成违法之前,在事实基本属实的前提下,如实刊登没问题。但再加进去恶意的评论,就会造成对他人社会评价的贬损,构成侵权。
还有一类是对企业商业秘密的抖搂,或是对知识产权的侵害。
加利福尼亚一家法院即将裁定3名遭苹果公司起诉的博客作者是否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这3人被控在自己的博客上泄露苹果公司的商业机密。法院去年的初审判决称,博客作者不受“记者有权保护新闻线索来源人身份”的法律条款保护。此后他们提出上诉。在这起案件中,苹果公司认为被起诉的3名博客作者不是正式媒体工作人员。因此不享有相应权利。当地的法律保护传统记者的权利,但同时规定透露新闻线索来源是有损公共利益的行为。
其实,最近因为个人博客危及到公众利益的新闻不断曝出,也给社会生活添加了一段又一段的猛料。不过2005年这个博客之年,的确造就了很多奇才,让一些早就想展现自己才华而抑郁了很长时间的人,在网络世界里翻滚了一回,并且还将继续。针对苹果公司与博客产生的这起纠纷,美国司法部门准备明确博客作者的权利义务。随着博客大量出现,限定博客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似乎已经迫在眉睫。“美国面临的问题,中国一样要面对,并且更应以此为鉴。”
P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