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对自由港条件下的特区行政制作简要介绍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区际司法合作机制,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粤港澳经贸关系的主张。并在评析WTO争端机制的借鉴价值、案件管辖权争议与解决路径之后,展开对多元调整方式中的政治调整机制、民间调整机制、仲裁调整机制、司法调整机制以及法域间相互承认与执行生效裁判的程序与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其基本视野是从粤港澳经贸关系发展的需要出发,立足现实、设计架构、完善立法、规范程序。
本书为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的最终成果。随着港澳的回归和CEPA、“泛珠合作”协议的签署与实施,粤港澳之间的经贸关系也跨上了一个新台阶。为确保三地在投资、贸易、服务等领域的合作更加安全地进行,本成果在对自由港条件下的特区行政制作简要介绍的基础上,提出建立区际司法合作机制,用法律手段来调整粤港澳经贸关系的主张。并在评析WTO争端机制的借鉴价值、案件管辖权争议与解决路径之后,展开对多元调整方式中的政治调整机制、民间调整机制、仲裁调整机制、司法调整机制以及法域间相互承认与执行生效裁判的程序与方式进行比较分析。其基本视野是从粤港澳经贸关系发展的需要出发,立足现实、设计架构、完善立法、规范程序。本成果可以指引当事方在经贸合作中诚信合法,选择最有效途径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并为政府间不断完善区际经贸合作机制和执法机关妥善处理经贸争端提供学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