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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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阿布是蜗牛,很慢。 吭,勿入。 虽然,手边的存稿太多,但是,都是初稿,尚未修改。 从19岁开始,我就这样认为:喝酒,就要喝最烈的酒;爱人,就要爱到至死方休。 ——题记。 文章摘录。 十九岁那年高三。 我遇见书香,是我们家刚搬到这个小区不久之后。 小区有个很温馨且土气的名字,幸福小区。广告语更是贴心——“来幸福小区,过幸福生活。” 那时我觉得,所谓幸福,就是平平淡淡地过一生。没有争吵,没有激烈。高中毕业去大学,大学毕业找工作,工作稳定了找老婆,老婆生孩子,孩子长大有孙子。 但是,在遇到她之后呢? 一切都被推翻,我压根就不知道像我这样规规矩矩的人也会有一段疯狂的青春。 青春呐,其实是享受冒险中闯荡地那种快感,就算是叛逆,就算是沉沦,那些堕落好比混进血液里的刺青颜料,一点点吞噬原本被禁锢的理智。 而,书香,迷魂香一样的女人,如裹着铠甲的罂粟花,如娇艳带刺的玫瑰花,如初夏里绽放的海棠花。 只是,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她是悬崖边上等待死亡降临的曼珠沙华。(注:曼珠沙华,俗称彼岸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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