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世界》的故事发生在南北战争前二十年的南方弗吉尼亚州曼彻斯特县,黑人农民、制靴匠亨利·汤森德曾经是个奴隶,喜欢读《失乐园》,并且崇拜他的白人主子威廉·罗宾斯。后来,他从罗宾斯那里买得了自由,并且拥有了自己的种植园,还在罗宾斯的指导下成为真正的黑人奴隶主。亨利作为奴隶主的第一个黑人奴隶是从罗宾斯那里买来的,名叫摩西。而当他去世的时候,他已经有了33个奴隶,这些连同其它财产都留给了妻子卡尔多利娅。然而亨利的去世令妻子不胜悲痛,种植园的形势也因此开始发生变化。奴隶们都希望卡尔多利娅能够给他们自由,但结果却让他们失望,他们企图摆脱,想办法趁着夜色逃跑,现实的互相背叛最终取代了曾经在奴隶制中存在的一些家庭温情,整个曼彻斯特县骚动起来了。那些收入低微的白人警察们根本就熟视无睹,任凭自由黑人被抓起来重新贩卖成奴隶。在白人那里,黑人奴隶即将暴动的传闻也让他们对在家里服侍多年的黑奴们产生了怀疑。于是,一个黑人奴隶主的王国开始崩溃。
《已知的世界》以美国十九世纪末一段令人难以置信的史实为基础,叙述了一个黑人奴隶主匪夷所思的一生。
主人公亨利·汤森生为黑奴,用钱赎得自由身后,经营有方,在弗吉尼亚买下了自己的种植园,蓄养起自家的三十三名黑奴。汤森喜读弥尔顿的《失乐园》,却像他从前的白人主子一样,经常让他的奴隶吃鞭子。汤森死后,他性格柔弱的寡妻难以为继,种植园终于在内战的前夜陷于大乱……
《已知的世界》被视为二十一世纪第一个十年间英语文学中无与伦比的史诗巨作。以宏大的气魄,将个人的命运交叠成了历史;以完美的小说技巧,再造了“一个世人自以为了解的非凡世界。”
主人去世的那天傍晚,摩西让其他成年人——他老婆也在其中——先收了工,拖着又饥又累的身体返回他们的棚屋,然后他自己又干了一阵儿。那些未及成年的人,包括他儿子,在这些成年人收工约莫一个小时之前已经离开农田,回家准备晚饭去了;要是时间充裕,他们还可以在夕阳的余晖中玩上一会儿。等到摩西最后卸下那架老式的、容易损坏的马具,就是他和主人家那头最老朽的骡子用的那架马具,西沉的太阳只留下一道约莫五英寸长的艳红柑橙般的余晖,悬浮在一左一右两座山之间宁静的波浪形地平线上。他在田里已经呆了整整十五个小时。暮色悄悄地笼罩过来,离开之前,他歇了一会儿。骡子抖颤着身体,渴望回家去歇息。摩西闭上双眼,弯下身,捏了一撮土,未加思索便嚼了起来,好像那本来就是一小块玉米饼子。他让那撮泥土在嘴巴里转了一圈,咽了下去;与此同时,他向后扭转头,张开眼睛,正好看到那道带状的太阳余晖渐渐变成绛紫色,随后彻底消失,再也看不见了。在这块土地上,不管是奴隶还是自由民,他是唯一一个吃泥土的汉子。但是,他吃泥土绝对不同于那些做奴隶的女人,特别是不同于那些有身孕的女奴,她们吃泥土是因为某种难以理解的需要,是因为烤玉米饼、苹果和肥膘子肉不能给予她们身体的某种东西;他吃泥土,不只是为了知道这块农田是肥沃还是贫瘠,而且是因为这个举动把他和在他那小小的世界里、意义几乎相当于他的生命的唯一一种东西联结在了一起。
当时是七月。七月的泥土相比六月或五月的,吃起来的味道更像是甜丝丝的金属。正在成长的庄稼仿佛释放着一种金属的气息,一种到了八月中旬才会逐渐消散的气息,这种气息要一直到收割的季节来临,才会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酸腐、霉烂的气息,那会让他联想到秋天和冬天的来临,让他联想到先前在三月份、在第一场猛烈的春雨来临之前,由他第一次品尝泥土所开始的一种与土地关系的终结。眼下,太阳早已落山,又没有月亮,黑影把他裹得严严实实,他抓着骡子的尾巴,朝着田垄的尽头走去。到了田边的空地,他放开骡子尾巴,绕到骡子前边,向马房走去。
骡子跟着摩西走进马房。等他给这头牲口准备好夜草,从马房走出来时,他嗅出即将下雨的气息。他深吸一口气,感到它像波涛一般冲过他的全身。因为确信附近没有其他人,他露出了笑容。他跪下来,贴近地面,又使劲儿深深地呼吸了几下。最后,深呼吸的效果开始减退,他站起来,一周以来第三次,转身离开了通往住宿地狭窄小巷子的那条小径;人们都住在那边,他自己的棚屋、他的女人和他的孩子也在那边。他老婆很清楚,现在不用等他回去跟他们一起吃晚饭。在有月光的夜晚,他能看到一些烟雾笼罩着小巷那边,家、食物、睡眠以及许多棚屋里为了家庭生活正在发生的事情,在那边构成了一个世界。他把头稍稍向右转了转,仔细听了听那种他以为是孩子们玩耍吵闹的声音;然而,当他把头又转回来,他可以更加清楚地听见那天最后一只小鸟的啁啾了。在左侧远处的那片小树林里,那只小鸟正发出晚间的唧唧声。
他径直往前走去,一直走到玉米地最远处的边界,走到一片面积不大的林子里。那片林子,自从他的主人从一个破产的白人那里买下来之日起,一直没有产出过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那个破产的白人已经回了爱尔兰,他对他的爱尔兰亲戚们撒谎说:“我在那边干得很好,可我想念你们大伙,想念咱家乡的富饶啊。”当时,他那奄奄一息的妻子躬着身子,就站在他旁边。那片至多三英亩的林子里,倒也生长一些任何动物都不会去碰一下的蓝莹莹的软草和许多谁也搞不清什么品种的树。就在摩西踏入那片林子之前,雨下了起来。他往林子深处走去,雨也越下越大;倾盆大雨穿过树枝和夏季繁茂的树叶,瓢泼而下。走了一会儿之后,摩西停下来,伸出双手,接着雨水,洗了洗脸。然后,他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地躺下。为了避免雨水流进鼻孔,他把衬衫卷了卷,垫在头下面,形成一个坡度,刚好让雨水从脸上淌下去。等到他变成了老人、被风湿关节炎缠身的时候,他会追忆并责怪自己对这些黄昏的流连,还有对一个个夜晚的流连——在那些夜晚,他彻底迷了路,沉沉地睡去,直到大清早才醒来,浑身沾满了露水。
地面上差不多开始积水了。繁茂的树叶似乎削弱了大雨洒落的势头,雨水打在他脸上和身上时,力道还比不上手指温柔的轻弹。他张开嘴;雨线往一起交织碰撞,这让他觉得非常少见。他的眼睛一直张开着,头也不动一下,把能够看到的一切尽收眼底,然后他就握住他的家伙,搞了起来。经过几下耸动,完了事儿,他便闭上双眼,侧转身,打起盹来。约莫过了半个小时,雨突然停了,一切都陷人了寂静,而寂静把他闹醒了。他像平常一样不情愿地爬起来。他浑身上下粘满了泥巴、树叶、碎屑,因为随着雨,林子里刮过一阵风。他用裤子擦了擦身子,想起他上一次冒着雨呆在林子里,那场雨下了很久,把他冲洗得干干净净。那次,他被一种极其强烈的快感攫住,曾经哈哈地大笑,在地上滴溜溜地转了一圈又一圈,要是有人看见,肯定会说他是在跳舞。不过,他并不知道,此时此刻,艾丽斯——一个据说精神失常的女人——正在瞧着他;在她六个月的夜间游荡中,这只是她头一回撞见摩西。当然啦,就算他知道艾丽斯在那儿,他也绝不会认为艾丽斯精神正常到了明白他在干什么的程度;因为情况太确凿了,人们都说,在一个只有她自己记得其名的遥远县里的一家种植园,她被骡子踢过。在她精神比较正常的时候——自从摩西的主人把她买来之后,这种时候实在不多——,有关骡子踢中她的脑袋、并使她丧失全部常识的那个礼拜天所发生的事情,她全能讲得出来。谁也没有怀疑过她,因为她的故事太生动,太悲惨了——只是又一个没有自由的奴隶而已;何况,现在她的神志总是那么混乱,使她总是像一头没挂铃铛的母牛似的在夜间游荡呢。没有谁对她原先住过的那个地方非常了解,所以也就无从知道她的前主人非常惧怕骡子,绝对不会让他的地盘上养骡子,甚至还把与骡子相关的图画和书也都从他那个小地盘上清除了。
摩西从林子里出来,在仍然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朝着奴隶们住的地方走去;他根本不需要月光给他照着路。他已经三十五岁了,在那些岁月中,他每时每刻都是属于某个人的奴隶:先是一个白人的奴隶,然后是另一个白人的奴隶;现在,差不多十年了,他一直给一个黑人主子当奴隶监工头。P3-6
一
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应该感谢华盛顿的《税务评论》杂志社。2002年1月,这家杂志社辞退了他们的黑人职员,年届52岁的爱德华·保罗·琼斯。爱德华·琼斯在这家杂志社已经做了十多年校对员和专栏作者,如今杂志社付给他两个星期的辞退福利金,让他离开了。这件看似不幸的变故,无论是对爱德华·琼斯,还是对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竟然是一种大幸。缪斯女神及时抓住这个契机,让靠失业救济金为生的爱德华·琼斯在简陋的家中安静地坐了下来,开始着手创作一部即将把美国黑人文学推向新的高峰的长篇小说。
在此之前,爱德华·琼斯将近十年没有真正写过任何创作性的文字片断。他上一本书——短篇小说集《迷失在都市》的出版还是1993年的事情,尽管那本书获得了海明威笔会奖、入围了美国国家图书奖,当时给他带来了一定的声誉,但他为了生计之故,必须把主要精力放在为那家杂志的工作中。万幸的是,现在,他终于又在窘迫的生活中回到了他的小说创作上;他坐在租赁来的电脑面前,用了十二个星期(不到三个月),一鼓作气把他在心底酝酿了十多年的《已知的世界》“敲”了出来。整个过程中,他几乎没有遇到任何困难,因为所有的故事线索——无论多么复杂——早已像一目了然的地图一样清晰镌刻在他的脑海里,所有的人物形象——他们刚步人人生时的生活和他们临死时的生活——全都像过电影似的被这个“创造者”看得清清楚楚;可以说,在他坐下来写作之前,整部书稿就几乎已经在他脑子里成形了。
一年之后,出版过爱德华·琼斯第一本小说集的阿米斯塔德出版社出版了他的这部长篇处女作,随之而来的便是浪潮般应接不暇的赞誉。美国的文学评论家们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发出惊呼,爱德华·琼斯的名字从此与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南方作家代表威廉·福克纳、黑人女作家托尼·莫瑞森的名字紧紧联系在一起。这部作品当年即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第二年4月,由美国各家媒体的700多位专职书评人组成的美国国家书评人协会把“最佳小说奖”授予《已知的世界》;紧接着,美国最高文学大奖“普利策小说奖”也颁给了这部作品。到了2005年,这部作品又使他获得了美国跨领域最高奖“麦克阿瑟奖”和国际上奖金最高的小说奖爱尔兰“IMPAC都柏林文学奖”,《纽约时报书评》也把这部作品列人“近二十五年来美国最佳小说”书单。2006年,爱德华·琼斯再接再厉,出版了他第三本书——一部在风格和题材上延续《迷失在都市》的小说集——《夏甲姨妈的孩子们》;该书先是入围2007年“福克纳笔会文学奖”,之后获得2010年度“马拉默德笔会优秀短篇小说奖”。当初,《税务评论》杂志社将他辞退的时候,肯定没有预料到这次人生的低谷竟然变成他跃上辉煌巅峰的起点,也肯定没有想到他们所辞退的可能是他们的首都华盛顿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位作家。
二
《已知的世界》触及了美国黑人历史最为敏感的一页。以往的美国黑人文学通常都是侧重书写奴隶制和种族歧视背景下的黑人的痛苦遭遇,侧重从黑人与白人的二元对立角度,书写白人如何残酷、黑人如何屈辱,以及黑人为自由和尊严如何进行抗争等。而这部小说前所未有地写到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前,拥有种植园和黑奴的不仅是白人奴隶主,而且也有不少黑人奴隶主。可以说是在世人似乎已经熟知的世界和历史中,发现了一个人们并不了解或被遮蔽了的现实,从而用令人震惊的方式再现了美国历史上蓄奴制问题的复杂性。
这部小说的主要线索之一是黑人奴隶主亨利·汤森一生。亨利从一出生就是黑奴,他的原来也是黑奴的父母先是为他们自己赎身变成了自由民,后来又花钱给他赎得自由。成为自由民的亨利在白人奴隶主威廉·罗宾斯的引导下,凭借自己的手艺和善于经营的头脑,从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小片土地开始,逐渐发展到拥有自己的种植园和三十多个黑奴,成为在作者虚构的弗吉尼亚州曼彻斯特县里的大奴隶主之一。亨利的理想是做一个跟别的奴隶主不一样的奴隶主,“做一个上帝一直想要的那种牧羊主”。但是,在当时蓄奴制的大背景下,他想象中的乌托邦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他一直没有超越他的奴隶主身份,而这个身份使他像残暴的白人奴隶主一样需要维护他的权威,需要用暴力手段来对待他那些不肯做奴隶的黑奴。
当然,如果《已知的世界》只是描写亨利如何从黑奴变成自由民、又如何变成种植园主、如何把一个个他的同种族的人变成他的奴隶财产、甚至如何对他的奴隶财产施以酷刑,那么这部小说的力量势必会大打折扣。实际上,黑人奴隶主亨利的故事只是这部小说的一个有力的切人点。关于黑人奴隶主的历史,作者爱德华·琼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有所了解;但从八十年代开始,他一直思考的问题是一个人如何成为压迫他的同类的社会机制的一部分。在此后的十多年中,随着亨利这个人物形象在他的脑子里日渐成熟,其他许许多多身份各异的人物形象以及他们所构成的社会关系也逐渐浮现出来;最后,当他坐下来开始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黑人奴隶主亨利的故事已经只是他的整个构思中的一个环节,只是他要书写的那个庞大社会机器——蓄奴制社会——的一个部件。他真正要勘探的是把亨利和其他各色人物联结在一起的非人道的奴隶制度,以及在这个非人道的制度下,不同人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复杂人性。
小说是以亨利·汤森种植园里的奴隶监工头的故事开头和结尾的。这个黑奴监工头虽然与《旧约·出埃及记》中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的那个先知摩西同名,但他最终并没有变成带领他的同种族黑奴摆脱奴隶制枷锁的英雄,而是成了奴隶制可悲的牺牲品。他是亨利购买的第一个黑奴;刚成为亨利的奴隶的时候,他也曾经对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事疑惑不解。但他很快就适应了自己的角色,充当起替亨利管理在种植园干农活的黑奴们的监工头,对他的同类不仅缺少I司情心,反而处处表现得很冷酷。随着主人亨利在31岁时病死。他与年轻女主人卡尔朵妮亚接触的机会越来越多,最后发展到跟女主人有了肉体关系;他的野心也逐渐膨胀,梦想通过女主人成为自由民、成为女主人的合法丈夫、成为种植园的主人;他甚至认为如果他当了种植园的主人,他会干得比亨利还漂亮。在晦暗心理的支配下。他对待种植园里的其他黑奴越来越残酷无情;最后,为了排除成为种植园主人的障碍,他甚至想法赶走了与他相依为命的老婆和孩子。
从摩西的故事入手,小说影像更迭般地引出身份各异的众多人物:白人、黑人,奴隶、奴隶主、自由民,黑人女教师、黑人牧师、黑奴情妇、私生子、赌徒,移民、治安官、奴隶贩子,等等。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复杂的故事,每个人几乎都是一条强劲的线索;他们的故事和线索互相交错、互相纠结,犹如一座蛛网迷宫,一步一步从不同的角度逐渐展开。换个比方,也可以说:这些人物的故事和线索犹如人身体上的一道道血管,无论大小,全部有机地活跃着,在同一个人体上运行;而这个人体就是历史上美国南部的蓄奴制社会。当这些不同人物的线索相互穿插着向前缓慢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所有的矛盾突然纠结在一起,从而导致不可避免的爆炸性剧变:在小说中就是亨利·汤森的种植园突然失去控制,濒临崩溃,就像美国南方蓄奴制在南北战争前夜濒临散架一样。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的结构方式颇像近几年美国流行的电视剧集,故事发展从来不是直线型的只有一两条线索,而是许多人物同时扮演着主角,同时牵扯出许多线索,每条线索都在朝着不同方向断断续续地发展,有的仿佛没有尽头,有的只是一两个仿佛被聚光灯照亮的片断,但所有的线索同时又全都统一在一个大的机制下向前运行。
除了运用这种多重线索、多维视点的叙述方式来建构整部作品,拓展小说的表现空间,爱德华·琼斯还充分调动起文学创作中韵各种艺术手段,来增强这部小说的活力和张力。在语言上,他大量使用美国黑人的民间口语;在叙述时态上,他经常采用过去将来时、过去将来完成时或虚拟语态。而在描写手法上,这部小说又是将传统现实主义、纪实和幻想传奇等写法相互交织,融合为一;诸如象征、暗喻、引申、反讽、幽默等艺术修辞,也均有恰到好处的运用。当然,最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小说对美国黑人文学中关于预兆、灵魂出窍等神秘事件的超验幻想传统的大力继承。在小说中,有四处关于人在死去的瞬间、其灵魂脱离肉体的描写。当亨利的父母奥古斯特·汤森和密尔德莱德死的时候,他们的灵魂依然洋溢着让人感动的、可以穿透一切的尊严和爱的力量:奥古斯特的灵魂从遥远的地方飞回家里,去亲吻妻子密尔德莱德的心;后者死的时候,她的灵魂则欣慰地找到了已死的丈夫,依偎在丈夫的臂弯里。而亨利和治安官约翰·斯奇冯顿两个人的灵魂的最后举动却特别具有反讽和象征意味。亨利断气的时候,他的灵魂进入一座他租来的极其微小的房子;房主曾经许诺那里有一千个屋子,可是亨利的灵魂走遍整幢房子,发现只有四个屋子,于是大感失望。这足以说明这个生前产业颇具规模的黑人奴隶主在灵魂深处,其实是对自己所生存的世界充满焦虑的。约翰·斯奇冯顿被自己的堂兄打了两枪、生命终止的瞬间,他的灵魂冲进他家的房子,用双手托住一部即将翻倒在地、比他高出三英尺的巨大《圣经》,而《圣经》正是他生前灵魂的寄托。
三
迄今只创作出版过三本小说的爱德华-琼斯的经历充满艰辛。1950年10月5日,他出生于弗吉尼亚州东北部靠近华盛顿特区的阿灵顿。他父亲是一个牙买加移民,在他幼年的时候就去世了,因此他对父亲几乎没有什么记忆。他是由大字不识一个、“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认识”的母亲辛辛苦苦拉扯成人的。他母亲叫热奈特,是浸礼会教徒,在华盛顿市中心的一家饭店当洗涤工、并在饭店所在的那家宾馆当招待,为了孩子们的成长,每天都起早贪黑地拼命工作。他母亲患有肺癌多年,在他24岁那年去世;母亲的坚强与忍耐、善良与辛苦对他影响很大,他后来写的每一本书都是献给母亲的。他唯一的弟弟一生下来就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常年住在华盛顿东南部一家救济院里;他有一个妹妹,生活在纽约,2007年被一辆汽车撞到,结果在跟司机争吵时被杀。他从小成长的街区是华盛顿西北部一片穷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廉租棚户区。他和家人在十八年中搬过十八次家,所以他跟其他同龄人的友谊总是中断,几乎没有几个固定的朋友。因为家境穷苦,他小学、中学读的都是公立学校;他靠着助学金,在麻萨诸塞州伍斯特市圣十字学院读了大学,成为家中唯一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与很多有成就的作家一样,爱德华·琼斯也是很早就表现出了对文学的兴趣。13岁的时候,他发现了小说。他曾对《出版人周刊》的一位记者回忆说:“当我开始阅读黑人作家的作品时,我发现了两本对我后来影响至深的书——伊瑟尔·瓦特的《救主看顾麻雀》和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我觉得他们仿佛是在跟我说话,因为两本书里写的人物,我在自己的生活里也认识。我惊讶地发现黑人也可以写出那样的东西。”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他创作了第一篇小说习作,尽管有一位教授对他表现出来的写作才华大加鼓励,当时的家境却让他觉得不可能靠写作为生。19r72年大学毕业后,为了生计,他干过各种各样的工作,但始终没能摆脱穷困,不过他一直保持着对文学的兴趣。1979年至1981年,他在弗吉尼亚州立大学研究生院攻读写作艺术硕士学位期间读到乔伊斯的短篇小说集《都柏林人》,大受启发,决心用同样的方式写一本关于华盛顿特区的书,并开始酝酿这本书的人物和故事。八十年代后期至九十年代初,他一边干着各式各样的工作,一边创作了构成《迷失在都市》的十四个短篇小说。尽管写作这部小说集给他带来一定声誉,但他仍需要找寻别的谋生方式;无论什么样的工作,即便是非常枯燥的,只要有机会,他也会接受。他常年过着单身汉生活,住着几乎没有家具的陋室,没买过一辆汽车;只是在枯燥乏味的工作之余,神游于他要构思的故事中。
按照一般人的逻辑,如此贫寒、艰辛的经历会让作者在写作的时候免不了充清愤慨的激情,尽力去表达对社会、历史的不满和反抗。但爱德华·琼斯的独特之处正在于:他一方面让写作扎根于自己的艰难经历,另一方面又超越了自己人生的坎坷,理性甚至超然地面对自己所要书写的对象。他像一个安静的、经验丰富的智者,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周围的社会人生,洞悉着不同人物——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身上的坚强与软弱、卑微与高尚、痛苦与矛盾。所以在《已知的世界》中,他所塑造的很多人物的生活和精神世界都是复杂而充满矛盾的。只有个别人物被他赋予了单纯的高尚品质,或是被他赋予了令人鄙视的卑劣品行。而更多的人物都被各式各样的矛盾纠缠着,难以自拔。比如白人奴隶主威廉·罗宾斯;他是曼彻斯特县最为显赫大奴隶主,却陷人对黑奴情妇菲洛墨娜的爱情。他对现实世界中的残酷和不平等深有体会,为了他跟菲洛墨娜生的两个黑肤色孩子将来在那个不公平的社会中有同种族的人做伴,他不顾一切地帮助亨利,把亨利培养成无法超越蓄奴制的黑人奴隶主。再比如治安官约翰·斯奇冯顿,他和他的父亲、妻子一样,知道蓄奴制之非人道,但在现实中他却以执行人间律法的恺撒为榜样,去维护蓄奴制度,同时又经常试图通过阅读《圣经》来寻求心灵上的慰藉,在精神生活上遵守上帝的律法。
在塑造这些矛盾重重的人物的时候,爱德华·琼斯完全超越了他的黑人作家前辈们的视野,也超越了很多在作品中描写过黑人生活的其他美国作家的视野。他虽然并不回避白人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但却没有刻意在肤色对立、种族问题上做文章,而是突破肤色对立和种族意识的局限,站在当代人文精神更高的视野上,把触觉推进到历史和社会制度的深处,对在特定社会体制中无论白人或黑人人性中的复杂矛盾进行深入挖掘和再现。从这个角度去看,《已知的世界》所要表现的真正主角其实是那个非人道的社会制度,其中一个个色彩饱满的人物不过是在那个制度机体上面活动的有机细胞而已。而爱德华·琼斯则如同万能的造物主,不动声色地俯视着每一个人物的外部活动和灵魂世界,在赋予这部小说史诗气魄的同时,也展示出了人类自身残酷的复杂性。这一切使得这部小说在难以计数的文学作品中脱颖而出,不仅把美国黑人小说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也在新世纪美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中筑起一座奇峰。
这个译本是我和旅居美国的卢肖慧女士合作完成的。肖慧女士曾经翻译过印裔美国女作家裘帕·拉稀莉的《疾病解说者》和《同名人》,对美国当代文学了解颇多。此次合作,我译前六章,肖慧译后面的部分,然后由我负责校订,加了一些注释,并在语言风格上尽力做了一些统一工作。由于爱德华·琼斯在小说中经常使用黑人口语,运用一些幽默或反讽的表述方法,而且在语句的时态上也多有变化,我们在翻译过程中免不了遇到一些疑难棘手的问题。好在肖慧在美国生活多年,随时可以拿这些疑难问题请教她的美国同事和朋友,从而使我们的翻译得以顺利进行。在此,谨向在翻译此书过程中给过我们各种帮助的朋友们诚表谢意。
曹元勇
二〇一〇年六月
顶级作品……感人至深又精美细腻,看来它必定会在描写奴隶制的伟大的美国小说长廊永久占据一席之地,与之毗邻的只有托尼·莫里森的《宠儿》和威廉·福克纳的《押沙龙,押沙龙》。
——波士顿环球报
刺痛人心……有时,《已知的世界》回应着威廉·福克纳……有时,它又追随者《圣经》。
——达拉斯新闻晨报
数年来出现在我书桌上的最为出色的美国文学新作……有托尼·莫里森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影子……还有福克纳……和过去四分之一世纪美国文学的表现相反,《已知的世界》证明:小说不是无足轻重的,它能传达出其他方式不能传达的东西。
——华盛顿邮报
这部作品拥有一切伟大艺术无可置疑的魅力,它充满了生活中的美好,洋溢着对生命的悲悯、幽默和大爱……用最直截了当毫不夸张的方式来说,即:《已知的世界》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一部也许可以永远列入美国最佳文学榜单的作品。
——圣地亚哥联合论坛报
历史小说的卓越范本……它会打消你的偏见,丰富你的洞察力……作者琼斯讲述故事的方式令人想到科马克·麦卡锡、威廉·福克纳、加西亚·马尔克斯。
——新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