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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伦敦单身日记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钟宜霖
出版社 宁夏少儿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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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一个北京单身姑娘在英国会遇到什么样的爱情?那些男男女女又都是什么样的人?

也许人们从一地到另一地,一国到另一国,只是像照片上变换的背景,而照片的焦点上,仍会清晰地显现着那个人。她的喜怒哀乐只属于她自己,而她去了哪里,遇到了谁,爱上了谁,与谁说了话,都只是她的表情,也许就连她的表情都是一种掩饰,而她的心则存在于照片之外的某处——

问题是,那是一颗什么样的心?她的心属于谁?

内容推荐

钟宜霖,北京旅英女作家。7岁发表处女作,14岁开始创作长篇小说,出国前已出版三部长篇:《阳光雨季》、《言情》、《非一般爱情小说》,文集《地铁里的眼睛》、《去往拉萨》。2002年赴英留学,获英国名校硕士学位,现居伦敦。《伦敦单身日记》是她在伦敦创作的系列日记体小说。在这里,你们会看到那无数次上演在无数文学作品中古老而庸俗的爱情故事,看到无数次描述在无数小说散文中古老而庸俗的风景,还有作者无数个白天与夜晚在异国他乡寂寞的心情。

目录

第一年

 6月27日:在伦敦的清晨醒来

 7月18日:像一种爱情

 7月21曰:午夜生活

 8月16日:只爱陌生人

 8月22日:酒吧邂逅

 9月1日:在伦敦租房

 9月6日:SOH0的天空

 9月9日:痕迹

 9月11日:收到你的电子邮件

 9月13日:从晚夏到初秋

 10月18日:窗前明月

 10月25日:—个午间的电话钌

 11月31日:住在我对面的英国男生

 12月11日:蓝色

第二年

 1月30日:日记碎片:我对面的英国男生续

 2月15日:日记碎片:我的情人节是怎么过的

 3月19日:阳光明媚的日子,要去巴黎

 3月24日:在战争发生的时刻

 3月z9日:战争时期的爱情

 4月6日:舞会艳遇

 4月7曰:恋爱的季节

 4月9日:战争、瘟疫与爱情

 4月11日:一场超现实主义的梦

 5月1日:爱情城墙

 5月8日:日记碎片

 5月17日:日记碎片:现实问题

 5月29日:黑夜玻璃

 6月20日:日记碎片:未完成

 6月28日:日记碎片:像小说—样

 8月15日:一塌糊涂的生活

 8月22日:异国酒吧

 9月6日:就这样单身

 12月20日:仿佛烟,或者茶

 12月27日:两个人的圣诞节

第三年

 3月7日:伦敦三月

 3月15日:从前以后

 4月4日:低迷时间

 4月13日:复活节假期

 5月5日:迷失在某年某月的某个春天

 5月7日:日记碎片

 5月13日:日记碎片

 5月14日:似水流年

 5月21日:突然消失的爱情

 5月28日:日记碎片

 7月16日:我爱你的时间

 8月6日:日记碎片

 10月3日:Stripped

 10月5日:那一种过去

 11月18日:日记碎片

 12月30日:你好,新年

后记:终止的爱情肥皂剧

附录:男主角人物表

番外:凌晨四点的单身生活

试读章节

6月27日 在伦敦的清晨醒来在伦敦的清晨我总是6点钟醒来,然后再也无法入眠。我坐起来,看见窗外的天空一片蔚蓝。在这里这是少有的天气,然而自从我来到这里,还从来没有遇到过阴雨天。

来到伦敦已经十多天,天空仍然是这样的晴朗,一如那天飞机缓缓停落在机场的天气。那天我坐在靠窗的位子,看着自己的身体随飞机一起飞翔盘旋在伦敦的市区上空,然后穿过云层,穿过黄昏,穿过太阳照耀下淡黄色的浮云,慢慢地接近地面,慢慢地降落在伦敦希思罗机场。

就是这座城市。没有任何浮华的修饰却自然美丽的城市,是如此美丽,如此宁静,让我忘记了所有记忆中走过的城市。

现在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外面这个叫做伦敦的城市。从窗户看出去,是一片绿荫覆盖的屋顶;蓝天中白色的云像浪花朵朵,渲染着金边,然后听见调频电台里播放节奏布鲁斯的DJ突然轻轻地说:

“This is London’s Magic.”

* * *

刚住到这里来的时候怎么也打不开窗户。朋友来帮我搬家,屋子里乱成一团糟,我们都感觉简直不能呼吸了。我奋力地去开窗户,却怎么也推不开。换了朋友去,他也打不开。受不里面的空气,我们只好匆匆忙忙地收拾了一下,然后跑出去吃冰淇淋。

但是冰淇淋没有买到,所有的店都关掉了。这里就是这样,大多数的商店都关门很早,到了星期日甚至不开。我要去买被子的百货商店6点钟就关门了,害得我第一天睡觉没有被子,只好盖着带来的床单。搬家的那天,晚上10点钟所有的商店就都关了,只剩下一家24小时的便利店,还是我们走了很远才找到的。找到的时候我和朋友都已经累得疲惫不堪,已经完全没有心情吃东西。其实我们都还没有吃晚饭,很饿,很累,但是什么也不想吃。

然后我买了一罐冰可乐,给他买了一块巧克力。他坚持只要巧克力,我想他是在给我省钱。这里的东西很奇怪,可乐比巧克力贵,油比水便宜,水比牛奶贵。不过最贵的还是房子和交通。到伦敦的第一个星期,我买地铁票花的钱在北京坐地铁可以用三个月。

我在街边找到了一张椅子,我们在夜晚的伦敦城市街头坐下来,喝着昂贵的可乐。夜已经很晚,来这里几天我还没有注意过伦敦的夜色,因为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我只是疲惫不堪,每天都只想多睡点觉,但是那天,从临时寄住的房子里搬出来,搬到学校设在市中心的昂贵宿舍,我才第一次有那么0.01秒的瞬间看到了伦敦的夜色:美丽的颜色,在安静的城市夜晚。城市的夜晚没有人,三五个黑人在马路边闲谈。他们离得很远,不知道在说什么。我静静地坐在街边的长椅上。风吹过树梢,叶子纷纷摇动。

我喝掉手中的最后一口可乐,对朋友说我们走吧。然后他送我回宿舍,自己再坐地铁回家。

* * *

就这样住了下来。两天以后我终于在一个巴西女孩子的帮助下学会了开房间里的窗户。要按左边的一个按钮,她告诉我。然后她在合用的厨房给我示范。我在她的指导下打开了窗户,她很高兴。

巴西女孩叫Jessica,一个非常漂亮的白人女孩,金色的鬈发,睫毛很长。

我们在共用的厨房碰面。我想做中国的米饭炒菜,她在做巴西的蔬菜沙拉,我刚住进来,什么都没有,只好一会儿跟她借炒菜用的锅,一会儿又借盘子和洗涤液。

我做好饭的时候她已经快吃完了,我邀请她品尝我做的生菜和土豆炖牛肉。这里买不到别的菜,超市里的蔬菜少得可怜,看来看去都只有那几种。我喜欢吃的北京大白菜到这里居然变成了最昂贵的一种蔬菜,在超市里贴上了“中国白菜”的标签,然后卖十几元人民币一棵,在北京只卖几毛钱,真是物离乡贵。

她尝了一口我做的菜,立刻惊讶地叫了起来。真是太好吃了!她说。

是吗,我高兴地说,那就多吃一点,和我一起吃吧,我一个人吃不了这么多。你要点米饭吗?

我给她盛了一碗米饭。她开始有些不好意思,但很快就和我一起开始吃了起来。

真的很好吃。她说。

我问她,你们国家吃的主食是什么?面条,面包,还是米饭?

米饭。她说。

哦,那我们一样。我说。如果你喜欢的话锅里还有很多米饭,自己盛吧。

哦。她说。谢谢你。然后她邀请我吃她做的沙拉,五颜六色的蔬菜片,看上去非常漂亮,可惜我吃不惯生的。

谢谢。我礼貌地吃掉了她的沙拉。她很高兴。

同一层的单元里还住着一个法国来的女孩子,她的英文说得太快了,我一句也听不懂。我对她说抱歉,我听不懂,她看着我,也说抱歉,结果我们就互相说着抱歉,然后两个人心里都莫名其妙。

法国女孩比巴西女孩还要热情洋溢,她一见我就邀请我晚上去参加附近的Party,我很想去,但还是拒绝了。她看着我,有些不明白的样子,我怕?以为是我不喜欢和她们一起玩,连忙告诉她我不去是因为晚上我还有很多功课。

* * *

晚上巴西女孩和她一起去参加Party,我一个人留在房间里打开我的笔记本。这里上不了网,虽然在宿舍的介绍单上说每个房间里都有宽带,但是我问过学校的其他同学,没有一个能上网,房间里的电话也是,除了能打给楼下的总台,既打不出去,也打不进来。

我不得不留在房间里改我的小说。这篇小说马上就要在中国发表了,而我还没有改到一半,距离最后交稿的时间只剩不到一个星期。在房间里,我不知不觉地一坐就是四五个小时,站起来一看表才发现已经是午夜零点。

* * *

是如此宁静,又是如此美丽,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天空飘满了金色的浮云。我想起北京,想起我在北京的家,仿佛一切都在梦中。我看着天边飘浮的云,不知道明天它会不会飘到北京,我看着阳光在我的指间游动,想象着它们也同时照耀着故乡的人们。

……

P3-6

序言

来到英国的时候我25岁,现在3年过去,我已经28岁了。青春的岁月似乎就这么走完了。25岁以前是在北京,25岁以后是在英国。在我写这篇最后的介绍性文字的时候,4月19日的窗外是伦敦渐渐进入夜幕的深色云天,和喧嚣而过的车流,与行人。一切都正在我书写的指间匆匆而过。

在这部长达3年的日记里,你们会看到那无数次上演在无数文学作品中古老而庸俗的爱情,你们会看到无数次描述在无数小说散文中古老而庸俗的风景,还有我无数个白天与夜晚在异国他乡寂寞的心情。

是的,可以说,这就是这部书的全部了。说来惭愧,我花了3年的时间来写这套书,现在却居然找不到一句合适的语言来准确地形容或者概括它。也许是想说的东西太多了吧,所以反而变成了什么也不想说。现在就请你打开这本书的扉页,从第一篇看起,一直慢慢地看到它的最后一页吧。看这套书需要时间,需要你很多很多的时间,安静的,淡泊的,静谧的时间和心情。这是一本用年轻的岁月写成的书,它讲述了我曾经存在的真实的生命与传说。虽然我知道,最后看到它的那个人,一定不是我。

于伦敦寓所

后记

终止的爱情肥皂剧

由于是日记体形式,而且时间跨度长达3年,所以这部小说里的故事有点支离破碎,人物关系也比较复杂,很容易让人感觉东一下西一下,左一个男人右一个男人的,理不清书里的人物线索。虽然我已经在后面列出了书里的男主人公人物表,作为读者阅读的索引,但在这里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写一篇统领性的文章,以时间为顺序,把所有这些故事串起来成为一个整体。赶在情人节的这一天写这篇后记,我也不知道这是纯属巧合,还是某种天意。

每次我写完一部小说都会有读者问我,这个故事是真实的还是虚构的?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种问题。作为一个作者,可以说我在写任何文字的时候都没有考虑过真实还是虚构的问题。或者说,我觉得这根本是一个荒谬的界定。对于我来说,所有的文学都是虚构的,或者说,所有的文学都是源于真实生活虚构的。所以如果下次再碰到有人这么问,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反问他:这问题重要吗?

当然,作为文学的形式来说,作品都是分为Fiction和Non-Fiction的,到英国以后,看到他们书店的这种分类我才明白原来这个真实性的问题是从这里来的。不过要照这种分类的话,那我必须举手站到Fiction的一边,因为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保证说,我写的东西都是Non-Fiction的。就比如这部日记体小说,你说它是虚构的吗?肯定不完全是,可你要说这全都是真实的非虚构的东西?我可不想背上个骗子的名声:里面怎么可能没有虚构的内容呢?

所以,从这个划分文学类别的层面上来说,这绝对是一部Fiction,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小说。虽然它以日记体的形式出现,看上去都是真实的——实际上,书里的故事大都也的确是真实的——但这绝对不等于说这就是Non-Fiction了。所以我必须清楚地说明:这是一部以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小说,而不是报告文学或者新闻实录。

在验明本书的文体以后,下面就是我要在这篇后记里做的工作:给这部书的读者理一条故事的主线,让大家不至于看了半天连到底有几个男主角、谁和谁,谁是谁的人物关系都弄不明白。虽然这样有点马后炮,但总比没有强。

★  ★  ★

言归正传,现在提纲挈领地综述一下这部书里的故事线索和人物关系。我希望我可以尽量说得简单,因为具体故事都已经写在日记当中了。

简单地说,从我出国到这本书结束,3年中有过四五个男朋友,其中只有两个男朋友时间比较长,大概在半年到一年,其余的几个都只是两三个月的时间。也许是因为我的个性太强,有什么就说什么,而且不够温柔,所以很难和男友相处很久的时间,而且直到现在还不知道天长地久为何物。只怕将来只好上演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了,除非让我碰到哪个傻瓜,能够忍气吞声地容忍我一辈子,那才是奇迹。

不过说实话,出国以前我在国内还真没怎么好好谈过恋爱,正经的就谈过一次,应该算是初恋吧,17岁,只那一次就把我给爱傻了。分手后茶饭不思长吁短叹地心痛了3年。这还不算,爱过他以后我几乎对所有的男人都失去了兴趣,满脑子想的都是他,比他帅比他有才华的男人多如牛毛,可我就是爱不起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直到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仍然相信那就是爱情。

和他分手的时候我仍然是处女。所以再进入下一场爱情对我来说越发困难,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生理上。因为很难有人能改变初恋中你对一个男人的印象。你爱他,那么你就会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所谓一叶蔽目,一木障林,爱情就是这样的一种东西。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应该说我真正的恋爱经历是从来英国以后才开始的。因为这是一座陌生的城市,我接触到的都是陌生的人,不像我在北京,随时随地都可以想起他,都可能碰到他,甚至在公众场合不期而遇,所以你很难真正地忘记。尤其他还是一个优秀的公众人物。

到英国以后让我第一个产生好感的是一个台湾男生,就是“午夜生活”里的Richard。当时我们在同一所大学里读硕士入学前的准备课程,其实现在想起来是他先对我有好感的。我和他认识是在大学的图书馆里,那时候我刚到伦敦一个月,人生地不熟的,所以经常没事就在学校的图书馆里看书,上网。那一天我好像是穿了一件淡黄色的衬衫,因为是夏天,所以配着黑色的荷叶边长裙,直到膝盖。我正在那里上网,突然有一个人过来敲敲我的桌子,对我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抬起头来一看,非常非常英俊的一个男生(可以说是我在那所大学之前和之后所见过的最英俊的一个中国男生了),我愕然问:。你说什么?”他看了看我,突然笑了,连连道歉说:“对不起,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也笑了,说:“啊,没关系。”

那以后我们就认识了,虽然也许那天分明就是他故意认错的,呵呵。不过说察也怪,虽然我们不在同一个班,可那以后我和他就老在学校里碰到,或者是图书馆,或者是休息室,或者是去哪里的路上。每次见面我们就>中对方微笑一下,间或打个招呼,说声你好。

如果故事就这样发展下去,那应该是一场理所当然的爱情了,就像那部经典的老电影<爱情故事>一样。可惜我和他却没有这个缘分。我们认识以后,因为不在一起上课,所以连在一起聊天的机会都没有。后来因为我所在的班级也有几个台湾的同学,他就先和他们打成一片,然后再通过他们来接近我。那时候我们就经常一起出去玩,这也就是“午夜生活”所描述的内容。

应该说我对他是很有好感的,但是我们一直没有发展的机会,甚至从来没有单独说过话。也许是我们两个人都太害羞了,尤其是他知道我不是台湾人,来自北京,我猜想他从没有过和大陆女孩子交往的经验。

但我们还是开始渐渐地熟悉起来,在和一大堆台湾、日本、泰国的同学一起交流的时候。直到有一天他打了个电话给我,邀请我去参加在他家顶楼举办的一个Party。

在我去以前他并没有告诉我那是什么Party,只说他在开一个Party,叫我现在就过去玩。我在电话里听见那边震天响的电子舞曲,以为他们只是在什么Pub里,所以什么也没准备就过去了。到了那里给他打电话,顺着他指引的方向走到了才发现原来是在他家,几十个年轻的男男女女正在他家顶楼的露天凉台上放舞曲吃烧烤,看样子是个准备狂欢一整天的大Party。

我仍然懵懵懂懂,发现自己是这个Party里唯一的中国大陆人。其他大多都是台湾来的,还有香港人、日本人和澳大利亚人等,我知道他们都是他的朋友。Richard因为是Party的主人,所以忙得要死,我一去他就领我去认识他表妹,然后就嘱咐她陪我玩,自己下楼准备寿司饭团去了。

我问他表妹,为什么在这里开Party?她看了我一眼,有些意外地微笑着告诉我:

“因为今天是Richard的生日呀!你不知道的吗?”

我吃惊地瞪大了眼。

★  ★  ★

这本来是我和他第一次在私人聚会中碰面,而且是在他的生日派对上。应该说后面的故事会有美丽的发展。但现实却是那么的无情。就是在这次Party上,一位Richard的朋友告诉我说,他是Gay。

我开始不相信。因为他的这个朋友是这样告诉我的:“其实今天来这里的很多都是同性恋啊,你不知道吗?”我说我不知道,然后他说:“我就是。”

我瞪着眼,看了他半天。尽管我知道在英国这里,同性恋是合法的,而且很常见,但是我还是第一次碰到有人这样亲口告诉我他是Gay,而且还是个中国人。

然而更让我惊异的事情还在后面,紧接着他就说:“你不知道吗?Richard也是的呀。”

我当时差点被他的话噎死。一时间我心慌意乱,简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他,面对这个看上去很美的男人,该怎么回应他刚刚对我说出的话。

我说:“你知道哪里还有可乐吗?我想喝一点。”

他说:“楼下应该还有罐装的,我去给你拿。”

我说:“谢谢你。”然后看着他离去。

★  ★  ★

这就是我和台湾男生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故事。他过完生日不久以后我就转学到了别的大学,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和他联系过。

其实后来我想,也许这些都是那个男人恶意的谎言呢?也许只是因为他自己是Gay,或者他是在暗暗地喜欢Richard,所以看到我是他邀请来的单身女孩子,就这样对我说,让我死心。但也许他说的是真的,也许Richarel就是Gay——但如果是这样,又怎么解释第一次我和他见面,是他主动想和我认识的呢?

这些都是我心中一直从没有问过他的问题。而无论他是或者不是,在那以后,我和他之间,真的就什么都不存在了。

★  ★  ★

Richard的生日宴会后一个月就是我初恋男友的生日,于是就有了“一个午间的电话”。原来想过改题目叫“生日快乐”,后来想想还是用了这个题目,因为更自然一点,才会更显出内容的真切。

那时候我已经进入大学,开始正式攻读我的硕士学位,住在校园的宿舍里。英国的大学宿舍和国内大学的宿舍形式差不多,唯一不同的就是全都是每人一个单间,不像国内一个房间住好几个人。但因为如此,英国大学的住宿费也比国内贵了N倍。当时我所在的宿舍是一层楼一共12个房间,住了12个人,然后大家共用一个厨房和两个卫生间。我读的大学是和牛津、剑桥一个级别的名校,所以这样的住宿条件在我们大学已经算最次的了。其他宿舍都是en-sult带独立卫生间的,还有的干脆就是别墅。

“住在我对面的英国男生”的故事就是在这里发生的。其实那个男生很高,也很帅,而且很讨女孩子喜欢,光他们班追他的女生就不下3个,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对他就是没感觉。有趣的是,当时我们宿舍有一个女孩是他的同班同学,一个很阳光的英国女孩。那个女孩狂喜欢他,天天跑到他的房间里去找他,奇怪的是他就是对她没兴趣。每次她去找他的时候他就把房间的门大大地打开,让所有的人路过都能看见她在找他说话,但即使这样那个女孩也不气妥,仍然持之以恒地每天下课回来就腻在他的房间里。我住在他对面,每次看到这样的情况都忍不住想笑。一方面佩服这个女孩追求的毅力,一方面更佩服他死活不就范的精神,更奇怪他哪儿来的那么大魅力?我怎么就没看出来他哪点吸引她呢?

也许正是因为我对他一直淡淡的,所以更激发了他对我的兴趣。一想也是,一个东方女孩,就住在他对面,天天见面,居然对他一点动心的意思也没有。虽然我知道他非常喜欢我,但是那并不代表我一定就要喜欢他。而且关键是那时候有一个在伦敦工作的中国男生James正在使劲追我,天天打电话,还教我怎么上网用MSN聊天。我会使MSN的语音聊天全是那会儿他教我的。可能他察觉到我的心思根本不在他身上,而且我和那个中国男生聊天全都是中文,他一句也听不懂,所以后来事情就发展得有点离谱了,以至于到了半夜他为了见我开警报器吵醒整个大楼的地步。  那以后我更是远远地躲着他了。并且更加觉得还是中国人安全,于是开始接受那个在伦敦见不了面但是天天打电话的James。因为我开始疏远这个英国男生,所以他变得越发紧张,天天开着他房间的门注意我的行踪,恨不能变成我门口的警报器。当时我在MSN和国内别的朋友聊天,跟他们说到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觉得他很好笑,我又不是他女朋友,他这么紧张我干什么。国内的朋友说,你要当心他。我开玩笑说我有什么好当心的,他又不会杀了我,他对我这么在乎,没准哪天我真的感动了,和他好了呢?朋友说,千万别理他。现在你不是他女朋友他都这么监视你,你要真和他好了,他会像狗看骨头一样地看着你,甚至让你彻底失去自由。

我让我这位朋友给吓得毛骨悚然,更加怕这位英国老兄了。而且他当时到处宣扬他喜欢我,甚至当着我的面在厨房对他们班的英国女孩说:“今天我对朱丽叶说我爱她了。”就好像我已经答应了他什么似的。我尴尬得要命,又不好怎么样,只好打圆场说:“他是开玩笑的。”没想到他又说:

“不,我是认真的。连我的室友Jim都听见了,不信你问他。”

这样一来,我已经彻底没法圆场了。摆明了他就是在逼我表态,可我真的没法表这个态,更不想伤害他。所以我只能装糊涂,当做什么也没有听见,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一样,一直到我毕业离开。

这是英国男生Jan的故事。下面就是我在英国的第一个男朋友了,就是在伦敦工作的中国男孩James。其实严格来说他也不能算是我的男朋友,因为我们总共在一起见面的时间加起来还不到半个月,因为平时我都在大学校园里,而他在伦敦,所以我们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网上聊天或者通电话,前后也只是两个月的样子。不过,至少在那两个月里,我是把他当做了我的男朋友的。和他的故事就是“蓝色”。

★  ★  ★

来到英国的第二年,我交了第一个英国男朋友,Tony。那一年我所写的日记也基本上都是关于他的。虽然已经过去了,而且现在我和他也还是朋友,但那一段感情我至今回想起来仍然是美妙的。可以说,他曾经给予了我很多我过去的情感经历中不曾感受到的美丽和感动。虽然,在一切结束的时候,那一切就像是一场美丽的烟云,散开了,消失了,只留下幻灭以后的现实。

这一段感情大约持续了半年的时间,和他彻底分手是那一年的八九月份。我情绪最不稳定的时候就是“异国酒吧”写的那一段时间,那里写的是另一个英国男人Sam,当时他正在追我,而我正在面临想要放弃却又无法割舍那份旧感情的微妙时期。到最后两个人闹得我筋疲力尽,于是有了“就这样独身”。两个人都不理了,还是一个人乐得清净。

大约是10月初的时候我认识了Davld,就是“两个人的圣诞节”里写的那个男人。在我所有的英国男朋友中,应该说Davld是对我最好的一个,也是最适合和我结婚的一个男人。我们在一起相处得非常愉快,他对我也非常照顾体贴,让我有一种家的依赖感,所以我说他适合结婚做老公。然而可惜的是,往往越好的东西你越不知道珍惜。在这里我自我检讨,和他分手的主要原因是我自己,因为我不够爱他。至少是爱他爱得不够那么深。

这一段感情的时间不长,也是三四个月就结束了,正式分手是在情人节。我陪他过了我们俩的情人节,然而在第二天“再见”。不过直到现在,我和Davld仍然是很好的好朋友。我所有的护照邮件或者是重要的文件都寄放在他那里,Davld是个让我可以绝对放心的男人。

翻过去就是第3年,这一年我都纠缠在对一个男人的感情里,也就是“伦敦三月”里的那个男人。他就是Thomas。“从前以后”里的那个男人是当时我的另外一个追求者。要说他的故事更有戏剧性,就不在这里细说了。简言之,当时是我的一个很好的女朋友在追他,她带我去参加他的聚会,结果我和他一见面他就疯了一样地喜欢我,什么也不管不顾了,晚上给我打两三个小时的电话,困得我半死。

但他毕竟是我女朋友喜欢的男人。所以我只是把他当做一般的朋友聊天、交往,虽然他很喜欢我,但我知道我们没有发展的可能。

和Thomas的故事其实是最长的,也是最复杂的。我和这个男人翻来覆去地纠缠了一年,而且直到现在都还藕断丝连。我承认是爱过他的,但我也知道,和他是最不现实的。他比我大12岁,离过婚,还有一个女儿,倒不是这些我不能接受,而是那段婚姻本身带给他的伤害和阴影太大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走出来。这一点他很清楚,他自己也说过,他说他知道他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有问题,但是他也没办法。那种感觉有点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的意思。虽然他明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他,对他好,可他仍然害怕我是为了他的钱。他曾经是个很富有的男人,他那时的年薪甚至比英国首相的年薪都还要高。离婚的时候他的前妻拿走了所有的财产,一点儿也没有留下。而为了离开那个女人,他很大方地把上千万的身家全都给了他的前妻,他对我说:

“那时候我想我可以一切从头开始。”

Thomas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也许这就是我一直放不下他的原因。但我和他之间的感情一直是有问题的,从~开始我就感觉到了问题的所在,但是至今我仍然无法解决。就像他说的,他也知道我们的问题其实就是他自己的问题。所以我们虽然一直非常迷恋对方,却又不断地在造成伤害。我曾经因为无法改变他,也无法改变我和他之间的矛盾而下决心离开他,接受了另一个男人。他就是“迷失在某年某月的某个春天”里的男主角Kevin。其实这个男人也非常优秀,毕业于牛津大学外国文学系,现在在BBC工作,而且他对中国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一直在学习中文,甚至已经可以用中文写简单的文章。而且他只比我大3岁,应该说是婚姻的最佳人选。但是我只和他相处了不到一个月就分手了。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我心里一直放不下那个他,而kevin也感觉到了。

在感情的事情上,所有的人都无法理智地去面对和解决。很多事情你明明知道不应该这样,但是到了那时候还是身不由己。这就是人们的感情。理智与感情,一直是一个复杂的矛盾共同体。我知道很多时候我都身在其中,并且往住做出错误的选择。

现在是2月14日的晚上11:55,再过几分钟,我在伦敦的第三个情人节就要过去。我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来写这篇最后的日记——或者说后记。这天晚上,我又重新回到了单身状态,一如3年前,我刚刚来到这座陌生城市。

不知道为什么,即使是在和Thomas在一起的时候,我也经常回忆起我初恋的那个男人。那感觉是如此熟悉,又如此遥远,仿佛我和他是那么的近,呼吸相触,又仿佛隔了万水千山,缥缈不见。那一年我17岁。在那一年我进入了生命中的第一场爱情。直到天崩地裂,直到地老天荒也不能忘记。那场恋爱后患无穷,遗毒至今。就像“那一种过去’’里写的,在我10年前第一次陷入爱情的时候,我怎么知道,自己需要从此用一生的时间去忘记?

我以为来到英国就可以忘记,我以为来到异乡就可以一切重新开始。然而我错了。在这里,在伦敦雨后的夜色里,当寂寞在突然间包围席卷过来的时候,所有的往事蜂拥而至,所有的中国文字重新出现。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终于发现了自己无法轻松的真正原因,那沉重得让我无法呼吸也无地可逃的不是爱情,而是我自己。

我想停止这场无边无际的轮回游戏,我想要告别这全部。这是一场为了告别的写作。然而在写作的时候,那些逝去的情感却仍然深存在记忆里,时不时地回来找我,让我想起。同时,在写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的生活本身似乎也成为了文字的一部分。像一场没完没了的爱情肥皂剧,我总是担看到它最后童话般大团圆的结局,而它却只是始终不断地上演着开始与结束,不知何时才能停止。

这就是我们真实的生活。

但问题是,就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这场漫长的爱情肥皂剧将何时终止?

你知道吗?

钟宜霖,记于情人节的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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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9 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