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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推荐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公共事务具有越来越明显的外溢特征,如大气污染防治、河流整治、公共安全等公共事务逐渐超越原本单一行政区的空间,传统的以单个行政区为基础的“行政区治理”模式呈现出较为明显的能力不足问题。为了适应上述变化,一系列以跨行政区为特征的原理、制度和技术得以演绎。地方政府立法协作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制度演绎成果,成为地方政府突破土地管辖权、进行横向联系最为重要的制度手段之一。与此同时,地方政府立法协作既是地方政府应对跨域公共事务议题的重要手段,同时本身也是需要进行有效规制的治理对象。 目录 第一章 问题之缘起:跨域治理需求与土地管辖权/001 第一节 从单一行政区治理到跨域治理/002 第二节 土地管辖权的与悖论/012 第三节 国家治理的挑战与因应/020 第四节 研究现状与进展/037第二章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的合宪性困局/049 第一节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一种新型的国家治理结构形式/049 第二节 合法性与正当性困局/075第三章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的合宪性证成/089 第一节 功能主义公法思想中的能动政府/089 第二节 中央与地方关系再造/097 第三节 从竞争政府到合作政府/116第四章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的制度构建/126 第一节 双重动力机制/126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的基本原则/142 第三节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模式设计/154第五章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的合宪性控制/174 第一节 形式合宪性控制与实质合宪性控制进路/174 第二节 地方政府立法协作合宪性控制的技术路径/189结语/209参考文献/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