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没有试过,到大学路的麦当劳,点一杯大可乐,与两份薯条的约会方法吗?那你一定要读目前最抢手的这部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由于这部小说在网络上一再被转载,使得痞子蔡的知名度像一股热浪在网络上延烧开来,达到无国界之境。作者的电子信箱,每天都收到热情的网友如雪片飞来的信件,痞子蔡与轻舞飞扬已成为网络史上最发烧的网络情人。
一个网名叫做“痞子蔡”的男孩与一位网名叫做“轻舞飞扬”的女孩的网恋故事。两人由网上相识、相恋,却在彼此感情日深的时候,痞子蔡忽然得知轻舞飞扬患了绝症。她终于离去。而这病情轻舞飞扬是早已得知的,她预先在网络的bolg上留下了与痞子蔡相识以来的日记,记录下对他的点点滴滴,让痞子蔡去读,去回忆。
这部小说的语言非常之诙谐幽默,而情节又是非常之伤感,尤其是结局,这就造就了一种非常特殊的味道。
“啊啊,给我一杯壮阳水,换我一夜不下垂……”
听到这首改编自刘德华《忘情水》的变态歪歌,就知道是阿泰回来了。
看来今夜又有个女孩惨遭毒手。
阿泰常说他不是不想定下来,只是他条件太好,反而会让女孩子有不安全感。
所以他说:“余岂好色乎,余不得已也。”
这当然是狡辩,但其实很多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阿泰的性格。
所差别的只是条件不够,无法风流而已。
我告诉阿泰,我刚遇见轻舞飞扬了。
“恭喜恭喜!如此际遇,岂能无酒?”
开玩笑,我明天还得早起,喝酒会误事的。
“也对。等你失恋时再喝。”
哇勒……你这样仿佛是在诅咒我。
“我干吗还仿佛!我根本就是在诅咒你。”
horSe’s,要不是看在我打不过你的分上,你早就血溅五步了。
“痞子,别生气。”阿泰一屁股坐在床边,笑了笑,“我用的是心理学上的洪水猛兽法,在你有所期待时,狠狠泼你冷水。这样你才能步步为营,攻城掠地,无坚不摧。”
其实这样也对,要不是这桶冷水,我一定会得意忘形。
我是个日夜颠倒的人,早上十点以前起床对我而言,真是一项高难度的挑战。
“阿泰!明早叫我起床。”
“细细回忆,你的淫荡。仿佛见你,床上模样……”
他改唱刚泽斌的《你在他乡》,装作没听到我说话的样子。
看来,别指望他了。
所以,我调了两个闹钟,一个放床边;一个放在离床最远的角落。
这样我才能确保闹钟不会只叫醒我的食指。
“痞子这么巧:)”
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十点上了线。
“是啊…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副偶然邂逅的样子。
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分邂逅的男人最美好。
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P25-27
我想起了十年前《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要出版的往事。
那时编辑小姐滔滔不绝地诉说她们的出版社虽然刚成立且还没出过书,但这家出版社隶属台湾最大的出版集团,必是质量保证之类的话。
不过对我而言,这却像对着贝多芬讲解相对论。
“敝出版社是否有荣幸出版您的作品?”她终于小心翼翼地说到重点。
“是。”我说。
“……”她似乎愣住了,黑框眼镜内细小的眼睛越睁越大。
“有问题吗?”我说。
“您为什么会选择敝出版社呢?”
“我没选啊。因为你们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联络我的出版社。”
虽然之后又陆续有四家出版社主动接触我,但我丝毫不受影响。
出版社的名字到底是叫玫仁杏出版社或是梅添良出版社,根本没差。
因为当时我只是个学工程的博士班研究生,出版的世界几乎是另一个星球上的事。
这些年来偶尔有人问我当初为何决定要出书。
仿佛这是一个像如何开发替代能源防止地球暖化之类值得深思的问题。
但对我而言,这个问题翻成白话文便是:“我想当冤大头将你发表在网络且几乎所有人都看过的小说出版成书,然后给你版税,请问你愿意吗?”
请容许我简单说明十年前的状况。
当时《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已在BBS上发表完一个月,各大小BBS站里的各式各样版面,到处转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很多人还将全文打印装订成册,到处传阅着。
我学弟的桌上就有一本,另外我表弟也寄来一本说是要孝敬我。
(当然他们不仅不知道,而且打死都不相信那是我写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竟然还有出版社要出书?
我同情她都来不及,怎么会忍心拒绝呢?
我没投稿到出版社,也从没抱着待价而沽的心态等待出版社上门。
很多人以为我是在家里跷着二郎腿等着支票来按门铃,但请容许我提醒你,当时根本没有出版网络上当红小说的前例。
不要以为现在的情况变了,就自动延伸引用至当时的环境。
更何况当时舆论普遍认为所谓的“上网族群”,就是躲在屏幕后面聊天,是活在虚拟环境里的奇怪的人,这些人该看心理医师而不是成为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