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哈佛大学这家名学府——它既是作者曾任教十年的地方,也是他的母校,然而作者由于身在其中,自然不受其惑,多年下来,他对母校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也许,这一种“去魅”的工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不再把“名牌效应”视为必然,也不鼓励年轻学子对哈佛产生盲目的崇拜心理,而这种心态在中国大陆和香港风行尤甚。说不定这本书会对哈佛的名声产生一种反效果。
这本书由李欧梵执笔,以口语体平铺直叙道来,是作者的一种“独白”。本书一本知识性的回忆录,作者从个人的经验来勾画出哈佛生活的面貌和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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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我的哈佛岁月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
作者 | 李欧梵 |
出版社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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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对于哈佛大学这家名学府——它既是作者曾任教十年的地方,也是他的母校,然而作者由于身在其中,自然不受其惑,多年下来,他对母校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也许,这一种“去魅”的工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不再把“名牌效应”视为必然,也不鼓励年轻学子对哈佛产生盲目的崇拜心理,而这种心态在中国大陆和香港风行尤甚。说不定这本书会对哈佛的名声产生一种反效果。 这本书由李欧梵执笔,以口语体平铺直叙道来,是作者的一种“独白”。本书一本知识性的回忆录,作者从个人的经验来勾画出哈佛生活的面貌和情趣。 内容推荐 欧梵已经获得很高的成就,但是他总是把自己界定为一个永远的未完成,一个永远没有终点的过客。他栖于英语世界,又栖于汉语世界;栖于中国文化,又栖于西方文化;栖于理性学术文化,又栖于感生创作文化;栖于雅文化即贵族文化,又栖于俗文化栖于历史,又栖于文学;栖于文学,又栖于艺术……他是本雅明式的城市漫游者,是“东方《双城记》”的作者,是中国公众空间和“人文空间”的鼓动者和实践者,而且是“芝加哥大学中国思想者部落”的酋长。 这不是一本学术著作,而是一本知识性的回忆录,从个人的经验来勾画出哈佛生活的面貌和情趣。对于这家知识名学府——它既是我曾任教十年的地方,又是我的母校——我当然心存感激,也不可能把它批评得体无完肤。然而我由于身在其中,自然不受其惑,多年下来,对母校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 目录 总序 前言 第一部 在哈佛求学的日子 序曲:申请到哈佛 芝加哥经验 初抵哈佛 费正清教授 史华慈教授 在哈佛听课之一 在哈佛听课之二 读书生活 语言和考试 论文和游学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哈佛的学生生活 第二部 在哈佛教学的日子 教学的经验 在哈佛做访问教授 在哈佛教中国现代文学 “核心课程”与“文化中国” “东亚研究”和“文化研究” 我的哈佛学生 哈佛的典礼和仪式 揭开“名牌”的面纱 申请哈佛的秘诀 退休记事 结语 附录一 普实克 韩南教授的治学和为人 附录二 人文世界的精神漫游者(刘再复) 狐狸说诗(陈建华) 欧梵在哈佛教书的日子(李玉莹) 试读章节 我的这种思想上的不满情绪,和费教授的政治立场无关。我似乎早已把我的外交官梦忘得一干二净。我领悟到费教授其实是清史专家,而不是外交顾问(虽然他以其地位之尊不得不扮演这个角色),而他的学问在给研究生上的“清史档案”一课上才展露无遗,因为他可以从大量的档案中探究清代统治阶层对付西方列强的方法。可惜我自己没有选这门课,如今思之懊悔莫及,否则我大可细读这些“文本”,进而从清人文体形式中去体会当时的政治思想。至今我仍然认为治中国近代史的史家对于“文体”不够重视,也许这又是我的文学细胞在脑中作祟吧。 我终于忍不住向费教授发炮了。在他开的一门阅读课中,我大胆地借义和团为题发表我的谬论:为什么费氏的书中关于义和团的论述基本上都从西方传教士的立场出发?为什么义和团的“奉民”都是没有嘴脸的暴徒?这批下层人物的“心灵世界”(mental world)该如何描述?他们的入教仪式(和太平天国一样)是否值得仔细研究?换言之,文化人类学这门学科怎么没有进入中国近代史研究的领域,而只是一味抄袭西方“现代化”的理论?最后我竞大言不惭地说:“中国近代史的研究中人在哪里?!”此语一出,班上的同学都很惊愕,觉得我这个后生小子竟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然而费教授听后,非但不以为忤,还露出他罕见的笑容对我说:他也感觉到这个缺点,所以正想说动史华慈教授和他合作,另写一本教科书。 从此之后——大概是我入学后的第三年——我和费教授的关系开始接近起来。他公开称我是一个“放荡不羁者”(free spirit),可能指的是我在为学上的自由心态吧,我从此也更以此自居,逐渐在思想上独立起来,不再完全相信老师说的话都是至理名言。而费教授似乎也对我另眼相看,非但请我(当然也有其他人)参加他家的茶会——每周三下午定时举行,我也因此认得他的夫人费慰梅女士(Wilma Fair-bank)——还不止一次请我和少数研究生在周末到他的避暑山庄(在附近新罕布什尔州的弗兰克林)去小住,因此我也认识他夫妇收养的两个女儿,这使我深深体会到费教授人情味的一面:对她的女儿平易可亲(其时他已六十多岁,而他的两个女儿尚未成年),而对他的夫人和老母更是敬爱有加,在这一方面他是典型的正人君子。因为他出身寒微,所以自小养成生活朴素的习惯。我们几个学生初抵山庄不久,他就带着我们去砍柴,体力劳动数小时,有一次他还率先跳进一个泥泞的小池塘中,要我们先洗一个“自然澡”。劳动过后,简单的晚餐吃得也格外开心,晚餐后闲谈一阵(往往是他夫人的话多),他就早早就寝了。第二天清晨他一早起身,立刻到他的小书房(在住屋附近)去工作,整天除三餐外足不出户,据说是数十年如一日。而费教授在周末以外的工作日生活更是严谨,每天清早起身,大概在六时左右、七时不到——甚至在洗漱时——就开始一一打电话给他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写得怎么样?什么时候写完?有什么问题?我个人后来写博士论文时也有此经验,他的学生无一幸免。上午四个小时他决不上课或见人,而是独自躲到他在怀德纳总图书馆(Widener Library)的书房中去看书,每天下午才去上课、上班和处理公务。他的住所——Winthrop街四十一号——距离图书馆仅数百步之遥,散步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后来他对我说:“几十年来我省下不少时间!”又谆谆告诫似的说:“以后你们教书忙起来,每天能抽出两三个小时读书就够了!”我至今奉为金科玉律,但读起书来恐怕没有他那么专心。P26-27 序言 前言 写这本小书的缘起,全得自一句不经心说出来的自嘲。 半年前在台北开会,闲暇时与友人焦桐夫妇小聚,酒足饭饱之余,不禁谈到他们的新文化事业——二鱼出版社和海峡两岸三地的出版业。 谢秀丽刚从大陆回来,说到大陆的出版业仍然蓬勃,正方兴未艾,畅销书不少,竟然也有几本以哈佛为名的书,销路不错,而最畅销的就是那本《哈佛女孩刘亦婷》,作者是她的母亲,而且最近还出版了一本续集。我说这位女孩曾是我班上的一名学生,禁不住又加了一句话:“既然连哈佛女孩的妈妈都能写书,我这个老男人是货真价实的哈佛教授,为什么不能?”坐在旁边的我妻玉莹于是当机立断,怂恿我写一本关于自己哈佛经验的书。我仍犹豫不决,考虑到自己夫子自道似乎有自吹自捧之嫌,多年来,我写杂文公私分明,甚少提到我在哈佛的学术生活的一面,就是为了避嫌,也许还是再考虑一下吧。 不料第二天秀丽——焦桐的夫人,也是一位极有经验的编辑——就把出版合约交给我了,我只好签字,生米瞬间煮成熟饭,我只好先为自己找几个借口; 其一当然是我现已退休,在名义上已经不隶属于哈佛,所以更自由了,可以畅所欲言,不受拘束(其实,哈佛校方从来不管教授在外边的言论)。 其二是有鉴于台湾地区大学生出去留学的人数愈来愈少(大陆和香港似乎无此问题),由此可以影响到他们的知识视野愈来愈褊狭,所以目前各有关方面正在谋求解决之道,想尽快想办法鼓励留学。因此我的这本小书或可有所助益,至少可以引起少数大学生留学的兴趣。倒过来说,对大陆一窝蜂式的旅美镀金风气也有警惕作用。 其三则是个人的理由。人过六十岁以后开始怀旧,留学经验当然是个人回忆中的“高潮”,特别是在哈佛求学的那段“八年抗战”的岁月,更难忘怀,也常同我妻津津乐道,甚至有时在学生面前也曾自夸过:“想当年我做学生的时候,每天从早到晚听课读书,哪像你们如此懒惰。我那个年代还没有计算机,影印费用又贵,不忍心破费,于是自己边看边做笔记。听课当然从不缺席,每学期除了选修四门正课外,还要旁听五六门其他学科的课,每天在校园里从这个教室赶到那个教室,为的就是不想漏过课堂上大师们讲的一字一句……”说着说着,就不免自鸣得意起来。 “英雄不提当年勇”——看来我还是当不了英雄,但仍自信当年的读书经验可以为年轻一代的学子提供少许启发。这本书第一部的分量也似乎比第二部重,可见我对自己的求学经验的心得远超过我的教学经验。关于我在哈佛的这段“前半生”,曾在我与陈建华合著的《徘徊在现代与后现代之间》一书中谈过,那本书是现已故世的傅伟勋先生约写的,指明要我谈谈个人的求学经验,遂与建华以一问一答“对话式”的文体写出来,我因教学繁忙,由他执笔,他的文采和学识也为那本书增光不少。 这本书则是我自己执笔,但仍以口语体平铺直叙道来,“对话”却成了“独白”,而且因写作的速度太快,文字未免有“粗制滥造”之嫌。但自认这种叙述方式至少可以存真,不作雕饰的好处也就是不为自己的过去多添色彩,从平淡朴实中达到我的回忆目的。然而,当我写到第二部——我的教学经验时,却开始感到不耐烦起来,非但觉得内容乏善可陈,而且发现自己的心情也很矛盾。在哈佛教授群中我算不了什么名人,甚至觉得自己多年来受“名牌”之累,终于摆脱之后,实在不愿再为这家名牌大学做广告,因此写来往往力不从心,对哈佛的学术地位既没有作深层的剖析也没有作全面的批判。所幸这不是一本学术著作,而是一本知识性的回忆录,从个人的经验勾画出哈佛生活的面貌和情趣。对于这家名学府——它既是我曾任教十年的地方,又是我的母校——我当然心存感激,也不可能把它批评得体无完肤。然而我由于身在其中,自然不受其惑,多年下来,对母校早已没有什么神秘感。也许,这一种“去魅”(disenchantment)的工作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它不再把“名牌效应”视为必然,也不鼓励年轻学子对哈佛产生盲目的崇拜心理,而这种心态在中国大陆和香港风行尤甚。说不定这本书会对哈佛的名声产生一种反效果,我也在所不计了。 无论如何,我这两段“哈佛经验”弥足珍贵,可惜在回忆自己的心路历程时,我无法用普鲁斯特的那种婉转而精致的文笔,事无巨细反复把这段经历叙述得生动异常,只好退而求其次,最后加写一篇略带自省的结语,为我这一代哈佛的学生作一个小小的见证。又觉全书分量仍然不足,所以在附录中加上两篇已经发表过的杂文,一是写我在哈佛任教时的同事韩南教授,一是我在哈佛读书时代有幸拜他为师的捷克汉学家普实克教授。除此之外,又征得以前的学生陈建华同意,把他的一篇描写我讲课(但也对我过誉)的文章也一并放在附录里。 我的妻子李玉莹其实也是这本书的始作俑者,当然义不容辞,特别为本书写了一篇文章,用她感性的文笔来描述我在芝加哥和哈佛的教授生活。这本书,和我们婚后我写的所有作品一样,要献给她。有人说我不爱“江山”(哈佛)爱“美人”,恐是过誉了,但也说对了一半。 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林道群先生(也是我不少文集的出版者)听到我写这本书的消息,捷足先登,在台湾和大陆出书之前先出一个香港版,在兹一并致谢。 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于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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