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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听说你还回忆我(2)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作者 林栀蓝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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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编辑推荐

《听说你还回忆我》自2015年上市,“十九年暗恋”备受读者关注,作者林栀蓝签售会现场,读者纷纷追问生活中真实结局。《听说你还回忆我2》延续了第一部的最大特色——真实。除讲述女主角温澜的感情生活,还穿插她“14岁开始写作,19岁转型成为知名编辑,再到畅销书作家”的全部心路历程。

内容推荐

《听说你还回忆我(2)》内容仍以作者林栀蓝亲身经历为故事主线,讲述五年中她从籍籍无名的撰稿人,到知名编辑,再到畅销书作者。经历了成长,亲情,友情,工作的变故,她也脱胎换骨拥有了更好的人生。五年里她遇到过爱她的人,也遇到过她为了忘记顾潮生而选择的另一个不错的人。但五年过去,她却后悔了……

整体风格青春感强,有共鸣,人物心理刻画细腻忧伤。

目录

序/顾潮生

自序

你不在我世界的那五年

当赤道留住雪花,眼泪融掉细沙,你肯珍惜我吗?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城镇,城镇中有那么多的酒馆,她却走进了我的。

我知道故事不会太曲折,我总会遇见一个什么人,陪我过没有了他的人生。

爱上你的时候还不懂感情,离别了才觉得刻骨铭心。

原来你是我最想留住的幸运,原来我们和爱情曾经靠得那么近。

我说了所有的谎,你全都相信。简单的我爱你,你却老不信。

我不要那种除了“我爱你”“请给我一杯水”之外,就无话可说的人,要的是能陪我走一辈子。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心有灵犀与不言自明,又怎么会有那么多彼此错过的故事发生?

这些年,我们在别人的爱情中不断练习。但不同的是,他*后爱上了别人。

我和你一起走过那么多的路,答应我,别忘了。

十一

你如果很幸福,半夜的简讯我就无须回复,因为你的悲喜已经有了容身之处。

十二

一个人若不够狠,爱淡了还不离不弃,那多残忍。

十三

在我心里装着另一个人的时候,只有他,有机会把那个人赶走。

终章:越过山丘,才发现无人等候

别来无恙,你在心上/云归晚

我走回从前,你往未来飞/长欢喜

你对她有多重要,她后来没让你知道/六歌

后记

一生热爱,回头太难

番外

隔着这人海,相濡以沫

那声再见竟是他*后一句

试读章节

2006年秋天,我十八岁生日的前一天下午。

我跑去顾潮生的教室门口等他,“放学一起走吗?”

“不了!”他摆摆手,“今天我……”

“有约嘛。”我替他说了出来,转而追问,“那你答应帮我问的事情有消息了吗?”

他神神秘秘地看我一眼。我做出有些泄气的表情追问:“怎么,沈明朗他不肯来吗?”

“答应了。”颂潮生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不过他到底是哪里好?不是我说你,你的眼光为什么总是那么……”

我一副“才懒得问你意见”的表情,故意说:“他就是很好啊!”

生生把他下面想说的话堵了回去。

顾潮生,他怎么会懂!他怎么会懂我想逃离他的世界的心情有多么迫切。

他和傅湘每天腻在一起的时候,又怎会明白,我已经不再像以前,可以毫不避嫌地频繁地出现在他身边。

沈明朗,他就是很好啊。

他想让我离你远一点,想让我离那种孤单的心情再远一点点。

“那明天你们一起来!”说完,我好像也没了再霸占他时间的理由,转身往自己的班级走去。

隔天傍晚,江边的KTv包间里已经坐了一些我拉来凑热闹的同学。其实对于很多人给我过生日这件事,我并不那么care。但为了能顺利约到想见的人,我只好努力让大家有一种“连跟我关系一般般的同学都来捧场了,你不会不来吧?”的感觉。

顾潮生如约把沈明朗拉来的时候,大家已经三三两两地点了歌在唱。但毕竟几拨人之间并不熟络,所以气氛是有点尴尬的。

我坐在对面,偶尔用余光偷瞄一下他们的表情,顾潮生和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而沈明朗则是一副很不适应的样子。他察觉到我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主动站起来,走到我身边。

“生日快乐!”他说。

我有点紧张地笑着点点头,“你来啦。”

“嗯,但是……”他说到这里顿了一下,伸手指了指在场的其余他并不熟悉的同学,“你看,我都不熟。我想我还是早点回去好了,你们玩得开心点!”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已经伸手拍了拍我的头顶,温柔地笑笑,然后转身准备离开。

我下意识地看一眼顾潮生,他似乎并没注意到这一切。我心知自己已经没人可以求救,只好破罐子破摔地起身,追了出去。

当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江边的晚风吹得人有些冷。我们两个走到堤岸边,我想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蠢,很丑,或者很笨。

因为我故作轻松地问:“你这么早就要回家吗?”

“嗯,回去太晚了我爸妈会说我的。”他趁机找了个台阶下。

我咬咬嘴唇,“你……”

“怎么了?”沈明朗不解地看着我。

我觉得他的眼睛很好看,笑起来弯弯的,让人觉得很温柔,又很阳光。

后来的很多很多年里,我总在听到林俊杰唱《爱笑的眼睛》时,想起他。

“你能陪我到十二点……”我鼓足勇气,“再走吗?”

沈明朗愣了一下,“但是我不能回家这么晚……”

他说出这句话时,我仿佛已经听到了他后面欲言又止的部分,以及他对我原本计划十二点时对他说的话的回答。

我只好丧气地搓了搓双手说:“那好吧。”

沈明朗转过身。我眼光空洞地落在他的背影上,忽然想起他以前和我同桌时,和我一起拿课本挡着脸小声聊天的画面。

还有后来我们被轮换位置的规则分别遣到第一小组和第八小组,每次我下意识地扭头看他的座位,十次有九次都能感觉到他扭头看来的同样带着笑意的眼光。

这时我会赶紧别过头,假装自己只是不经意的,但却能听到心怦怦地跳个不停。

愚人节那次,他明明跟我说他是喜欢我的……

我脑子有些乱,似乎已经猜不透他究竟是怎么想的。

就在这时,走了没两步路的沈明朗忽然停下脚步,扭头,眉眼弯弯地冲我做了个“打电话”的手势,“十二点之前,记得听电话哦!”

说完他笑着转身,再次大步流星地走了。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脑海中还反复回放着那个温柔的笑容,还有他意味深长的那个句子。

我回到包间,已经有同学上前跟我打声招呼,提前离场。我看了下时间,确实有些晚了,就没有强留。这时顾潮生也凑过来跟我说:“那我先走了哦,生日快乐!”P10-12

序言

我现在正在天津开往济南的高铁上,每公里时速三百五十五公里。我答应帮蒙蒙的新书写点什么,可真正能让我安静下来的时间,却一直都在路上。

昨天从深圳飞往天津,晚点三个多小时,再加上深圳天气不好,飞机一路颠簸,写点儿什么的心情便荡然无存了。另外,“究竟要写什么”的情绪很复杂,心里已经构思了无数遍,真正敲打键盘时却发现无从说起——有太多想说,又觉得用多少文字都略显苍白。

先说说蒙蒙吧。如果我没有记错,这个名字是我给她取的,这两个字也恰好是她最初写作时用的笔名,还衍生了后来的编辑名“豌豆蒙”。不过最初,这两个字其实并不是这个萌萌哒的“蒙”,而是英勇无比的“猛”。

我一直觉得,在我与她青葱的学生生涯,她一直都是个相当勇敢的人。一起出门,我总是怂恿她向陌生人问路,有什么问题了她总能第一时间解决。相比于自诩位“谦谦君子”的我,她实在比我男人多了。后来相处的时间长了,一起上学,一起逛街,一起经历好多个春夏秋冬,我早认为我们成了拥有同一副灵魂的两个人。我知道她想要的是什么,她也明白哪里是我的禁区。也许这便是人们常说的“青梅竹马”吧。

如同一句大俗话所说,人生没有不散的筵席。很多朋友、恋人走着走着就突然散了,似乎都逃脱不了这个宿命。我与蒙蒙也不例外。

2009年吧,那个时候和寝室几个兄弟每天都在寝室大战网游,不分昼夜。我也不记得那天晚上因为何事,突然想起要给蒙蒙打电话。

第一通电话她接听了,却用特别不客气的口吻快速挂断。再继续打下去,就又挂断,到后来就变成无人接听。我应该打了快七十个电话吧,最后终于忍不住,一个大老爷们儿在寝室里号啕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给蒙蒙编了条好长好长的短信。

当时寝室的哥们儿都吓傻了,一屋子诧异的表情。前一分钟还在大声嚷嚷组队打怪,怎么就突然这样了?大家都不敢说话,寝室如同冰窖一般。现在回忆起来,我当时就是觉得好委屈啊!为什么啊?凭什么呢?这么多年形影不离、如胶似漆的朋友,怎么说不联系就不联系了呢?

每个咔嚓挂断的电话声,都会让人觉得有点终结的意味。

后来,我们就真的断了联系。

我只身一人从长沙到北京,加入了北漂大军。到北京的第一个晚上,我站在四环边的过街天桥上,看着这个灯火辉煌的陌生城市,想打一个电话,翻遍了手机却发现不知道拨给谁。

但是还来不及难过,扑面而来的便是黑白颠倒的生活。

每天工作到凌晨三点,舍不得打车回家,就在地铁口等第一班地铁运行;又或者走上几公里路,去赶连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的一小时一班的夜班车,坐到离家较近的站点,再走回家睡上三四个小时,然后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直到现在,我还在频繁地出差,成了很多人眼中羡慕的空中飞人,每个星期至少有三天都在飞机上,北京、天津、上海、杭州、西安、济南……再到后来还有泰国、日本、西班牙、法国。我从最初的会孤单、会寂寞,到后来的每去一个地方都会当作一段旅行,一个人,一个背包,走走停停,看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聊天。

我曾一个人漫步在曼谷的湄南河畔。一阵温热的风吹过,我随意发了个朋友圈:“湄南河吹过阵阵暖风,如书中美丽文字‘温澜潮生’,我的夏天提前来临。”

然后,我就成了你们知道的顾潮生。

我常回老家。有一次陪父母散步,突然碰到蒙蒙和她的男友从的士上下来。多年未见,她还是独树一帜的打扮,让人一眼便能辨识出来。可惜也不知为什么,当下我的第一反应便是“落荒而逃”。父亲还特别问我,你看见蒙蒙怎么不去打个招呼?我随口说道,哎,她啊,就是重色轻友,她男朋友不愿意她和我玩,她就不理我了。我还记得父亲当时讶异的表情,可能他也不愿相信曾经天天黏在一块儿的两人近在咫尺,却如此陌生,咕噜了一句,“啊,她是这样的人啊?”

不,她不是。

我偶尔会翻她名为“林栀蓝”的每篇微博,甚至会看下面的评论;我听过一个女生用稚嫩的声音为她录制的电台节目;我听过那首很好听的“顾潮生”。我欣赏蒙蒙,也觉得蒙蒙值得你们去喜欢和爱。不只是因为她细腻的文字,更多的是因为她的真诚与善良。真实是这个世界上最简单却也最容易失去的东西。

这是她的第二本书,我还没来得及看。但我知道一定会很精彩,因为里面有她、有我,也一定有你们的故事——心酸且唯美。

后记

这小半生遇到太多的人,但最后,我却还是孑然一身。

一个影评说,每个人的青春期智商都很低。

我像被戳痛软肋那样,怅然若失地对自己嘲笑。

写完这本书的那个晚上,我收到很多生日祝福,但属于这个故事里的人,却一个都没有出现。

闺蜜开玩笑地对我说,也许这是天意,天意让过往的那些林林总总,在27岁的这场分水岭,消失在你的世界。

那一刻,说不难过,说不失落,一定是假的。

其实少女时代,我曾经一度觉得自己非常勇敢。

是一个喜欢谁就可以对谁表白、性格里充满莽撞因子的姑娘。

可现在回头想来,其实原因又那么一目了然。大概因为我所遇上的,总是自己不那么在意的人,所以才能在面对那个人的时候,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一点儿也不害怕。

等到我真正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谁才是我不应该失去的人时,其实已经很晚很晚了。

晚到我们都在别人的感情世界中千锤百炼,晚到我们之间的交集像秋天枯黄的落叶,满目疮痍。

十几岁的时候,也觉得最好能一生只爱一个人,所以对那个人的筛选过程,总是复杂又充满奇怪的鉴定技巧。

每次靠近一点点,稍微觉得不对劲,又自己先选择了逃离。

这样一步步走来,却没有注意到,时间的脚步飞快,我们都长大了。

书里的五年时光,我不得不承认,对我自己来说真的太快。我根本还没来得及意识到失去,我已经失去了。

我根本来不及多想谁说过的话里是不是夹杂着深情时,而那深情已经远离。

这本书的第一部上市后,很多读者来我的微博或者空间留言,QQ上问我,这是你的真实经历吗?不可能吧?

有的我回复了,有的我发过去一个表情,也有的因为一些原因没能一一回应。

但是每次,我都一样觉得感伤。

在别人眼里这只是一个故事。即便相信了它的真实,那么至多也只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可对我而言,它却是我的青春。

是我青春之中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注记,而我用上我所有的力量,才能保证在写下每个字的时候,能够对得起自己。

坦白地说,第一部当中,结尾我写得有些草率。

当时没有代入林航这个角色,大概也是源于自己的私心。

一些不快乐的,不想记得的事情,我下意识地选择将它一笔带过。  有心的读者,应该看出来了,林航其实就是第一部中的楚乐。

而当时我们的关系,在这一部里我也终于能够交代得清。

不得不说,写这本时我对自己记忆的撕扯程度不亚于第一部的两倍。几乎每一个字,我都力求它的真实。

因为没人比我更清楚地知道,这个故事,不会再有下一部。

所有之前我没有写完的话,已经在这里一一讲完。

感谢陪伴我写完这个故事的六歌,是你一直鼓励着我,让我能不遗余力地与真实的自己对话。

而这个故事里的人,我想,他们大概都已经有了各自精彩的人生。

自从温澜重新联系上顾潮生以后,她总是固执地认为,如果能一直拥有那个人的消息,而未来人生漫长,即便我们终其一生不会走到一起,但至少这一生里,我都知道他过得很好。

看到你过得很好,我也会替你开心。

而看到你难过,就算你不再需要我来安慰你,可你会知道,如果你需要,我就会在这里。

你不会再像那五年找不到我。

你不会再失去我了。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的人,但当你真正知道有一个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离开你。

我希望你因此,能够多一点点继续用力生活的勇气。

我不想再让自己后悔了。

如果再失去你的消息,如果再让我靠听说来感知你,如果让我连像家人一样陪伴你的资格都失去……

我想,我一定会非常难过。

至于那个人。

沈,我梦见他的那些年,总是不知所措地打电话给你。

这些天来,我梦见你,我知道,这是我的报应。

这一生,我控制不了我自己。

我伤害过别人,也被别人伤害。

再来一次,我不要这样过。

林栀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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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3: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