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重孚(1902-1938)
文重孚,字雨楼,湖南省益阳县人,生于清光绪二十八年五月初五日(一九○二年六月十日)。父洪典,母骆氏,育五男二女,重孚行五。
三十四年,重孚六岁,随父母移居汉寿县,从事农垦。宣统三年,回益阳甘溪村,与堂兄志文在乡村读私塾。民国五年,随父母迁居华容县门板洲,再徙天心洲,不久回益阳,就读益阳桃花仑信义高等小学。八年,考人长沙私立兑泽中学。十三年秋,赴广州,考入黄埔军校第三期。十四年毕业,初任见习排长,参加党军东征。十五年,北伐时任中尉连长。十七年,任陆海空军总司令部(总司令蒋中正)上尉侍从副官。
十八年,国民革命军遗族学校(兼校长蒋中正)在南京成立,由于堂兄志文(黄埔一期毕业)在北伐战事中任团长时壮烈成仁,重孚特为堂妹思荣,堂弟思纯、思安、志杰等申请入学,奉蒋兼校长批准。现思荣、思安侨居美国。
十九年,重孚任宪兵少校营长,驻防福建厦门。同年,与益阳沧水铺朱明非女士结婚。二十年,奉派赴日本研究宪警。二十一年。学成回国,任宪兵第五团上校团长,驻防北平。二十四年,调驻上海龙华,兼任淞沪警备副司令。二十五年,奉命率宪兵第五团人川,驻防成都。二十六年,调任财政部税警总团(总团长黄杰)陆军少将分团长,驻防广州,专务缉私。二十七年二月,应湖南省政府主席张治中(文白)之邀,回湖南出任省会长沙市警察局长;十一月十一、十二两日,城陵矶及岳阳相继失陷,张治中惑于日寇谣言攻势,仓猝订定“焚城准备纲要”,进行所谓“焦土抗日”。十二日下午四时,召开紧急会议,指示重孚及长沙警备司令酆悌(力余)、警备第二团团长徐昆准备出动军警,执行焚城计划。至同日午夜,谣传寇军已逼近距长沙数里之新河(实为岳阳之新墙河),执行放火军警,就开始行动,于是全城精华,顿付一炬,市民生命财产之损失,难以估计。而张治中于大火前一小时,已仓皇逃往湘潭,是日下午,张得报第九战区长官陈诚(辞修)尚在长沙,乃由湘潭赶回长沙处理善后。全省民众怨声四起,纷电中央追查责任严惩祸首。十三、十四两日,最高当局蒋委员长在韶关召集当地军政首长指示战略机宜,十五日,离韶,十六日抵南岳,下午八时抵长沙,十七日巡视灾区,登天心阁嘹望,目睹长沙全城一片焦土,痛愧不已。乃一面手谕张治中指示善后事宜,一面下令将重孚、酆悌及徐昆三人扣押,组织特别军事法庭,由钱大钧任审判长、第九战区长官部参谋长施伯衡任副审判长、战区军法监为主审官。各承审人皆心知大火主谋人为谁,并以为国惜才为念,故审判结果,将重孚及徐昆二人各处有期徒刑七年,处酆悌有期徒刑十年,专案呈报最高当局,奉批“渎职殃民,一律枪决,张治中撤职查办。”蒋于十九日下午离开长沙赴桂林,重孚、酆悌及徐昆于同日清晨押赴警备司令部(原禁闭于何键公馆),由俞济时(兼长衡卫戍司令)宣读“处决命令”,重孚等押赴刑场时,一路大喊“冤枉”,酆悌更大骂“被张治中欺骗”,枪决地点为距警备司令部约三华里之小山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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