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因果报应,对爱情婚姻反思和忏悔
李叔同在出家后的一堂演讲上说过:“我以为无论哪一宗哪一派的学僧,却非深信不可,那就是佛教的基本原则,就是深信因果报应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那么,就有必要在此谈一谈李叔同在男女情爱、婚姻家庭等方面的生活方式。从实际考察来看,男女情爱、婚姻家庭生活在李叔同的思想和行为中,并非如常人理解的那么简单。与其说,他抛妻弃子、出家为僧是将二者对立起来的结果,不如说是因为他无法面对和克服自己造成的窘境,所以用出家为僧的办法,以期望一了百了,不了而了之。
李叔同到底为自己制造了怎么样一个困境?这就关系到他的母亲和日籍妻子了。李叔同身系庶出,母亲在李世珍的四个妻妾中排列最后,而且二十多岁就守寡了。她的处境艰难,受人冷眼排斥,人格上不能得到尊重,也无法得到自由,这一切李叔同是耳闻目睹的。他很同情自己母亲的身世,不止一次地对人这样说:“我的母亲——生母很苦!,,就因母亲的悲剧,李叔同一直反对纳妾,但他后来也走上了父亲的路,除原配夫人俞氏外,又娶了个日本夫人,使一个年轻的外国女子重复了他母亲的命运。
李叔同从来没在公共场合曝光过自己的日本小妾,甚至不曾向朋友介绍过,就连她姓甚名谁都无人知晓。从日本归国后,李叔同将日籍妻子安置在上海,只身回天津,只在家中住了半年多时间。1912年初离津南下,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这对于他的结发妻子来说,不能说没有感情上的伤害,以及人格上的轻慢。
而从李叔同的情感角度上讲,与俞氏的包办婚姻没有能给予他太多的感情和留恋。李叔同十四岁时认识杨翠喜,他们曾热恋过,并私订终身。可见俞氏是突然强加进他的感情世界的。1906年10月4日,日本《国民新闻》记者采访李叔同,作《清国人志于洋画》一文。文中记者问其双亲,李叔同回答健在。问起家室,他说尚单身。而真实情况正好相反,他当时父母俱故,他与俞氏结婚近十年,育有孩子。李叔同之所以向日本媒体说谎,必然有想更改这一人生路线,重头再来的愿望。
在原配和日籍小妾之间,李叔同是极其矛盾的,似乎是不论怎么做,都会给她们带来伤害。年少时的李叔同因母亲的际遇引发对“封建纳妾”的反感,而后又因在日本生活与感情上的真正需要,不自觉地步人这自相矛盾的错误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越发察觉到,他对两位女性的负罪感,不但是精神上的,还有物质上的负担。后来,又加上百万家财破产,一介书生要维持两地的家庭,李叔同不堪重负。而实际生活又强化了他在婚姻家庭生活上的存在感,他无法逃避被两个女人和孩子们依靠的责任。李叔同在艺术上堪称富有开创性的奇才,在生活能力方面,一直受母亲保护的他,却是个捉襟见肘的人。这种强烈的存在感和被依赖感,渐而变成难以摆脱的困境。当他在杭州接触过佛学,深信了“因果报应”之后,这种窘境更增加了他自视报应的负罪感。
不回天津的家早就成了自然,那么在上海的家呢?自从1915年夏天与日籍夫人从东京度假回来后,他也不像先前那样跑得勤快了,最终发展到采取彻底逃避——在事先也不告知天津家人,也不通知上海日籍夫人的情况之下,以出家为僧的方式,将长期不能改变和摆脱的窘境,以不了之而了之。但李叔同不敢正视自己出家行为背后的这个动机,而是用“出家为僧就得抛妻弃子”的结果,将这种行为中所包含的深层原因给掩盖起来了。
除了想摆脱一妻一妾的生活窘境,在李叔同出家的原因中,不能说没有他对自己青年时期荒唐生活的后怕与忏悔。这是一个难言之隐。
……
P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