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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教你“诈”,只是教你做人的心计;我不是教你“诈”,只是教你识破谎言的方法;我不是教你“诈”,只是教你看穿他人的真实意图。
《FBI读心术(美国联邦调查局100年经验总结白金升级版)》由凹凸所著,FBI特工为什么可以对坐在审讯桌对面的犯罪嫌疑人的内心了如指掌?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顶尖的测谎仪器?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拥有的“秘密武器”是破解身体语言的技巧。FBI特工往往是通过面部表情、手势、身体移动(行为心理学)、社交距离(空间心理学)、接触、姿势,甚至是衣着来发掘人的思想、意图、诚实度等,尽在《FBI读心术(美国联邦调查局100年经验总结白金升级版)》解密。
史密斯经常会被问及同一个问题:“最初是什么让你对身体语言产生了兴趣?”
事实上,当初与身体语言结缘纯属偶然,一切都很自然。8岁那年,史密斯从古巴流浪到了美国。也就是说,乔治·史密斯这个名字是他去了美国之后才改的,他的原名叫纳瓦尔,他是在“猪湾事件”的几个月后离开古巴的,当时他以为自己只会在美国待上一小段时间,因为只是为了避难。
最初,史密斯完全不会讲英语。和成千上万来美国的移民一样,史密斯去了学校。然而,史密斯很快发现,要想和其他同学打成一片,史密斯必须要对周围人的“其他”语言有所了解,这个“语言”就是指身体语言。
史密斯知道,在一个孩子的眼中,人体就像一个布告板,通过手势、姿态、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向人们传达一个人的思想。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当然,史密斯学会了英语,同时也也学会了一种不用张口说话的语言,即身体语言,这种语言是史密斯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史密斯一直使用它与人交流。
比如史密斯学会了通过翻译身体语言来了解老师和同学对他的感觉。史密斯首先注意到的是,当史密斯第一次走进教室时,真心喜欢史密斯的老师或同学会挑起他们的眉毛,相反,那些不太友好的人会轻轻地斜视他,那是一种一旦察觉就永远也忘不掉的眼神。很多年过去后,史密斯仍然可以使用这些眼神来解决很多美国联邦调查局的特殊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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