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其实可以很简单》是李增刚个人的随笔集,以优美的文笔,用经济学的方法,解释现实生活经济社会问题。本书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农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际,从养宠物到上大学,从承包地到驻京办,从菜市场到欧盟宪法,都有所涉及。适合非经济学专业的人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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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经济学其实可以很简单/茶客文库系列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作者 | 李增刚 |
出版社 | 山东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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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编辑推荐 《经济学其实可以很简单》是李增刚个人的随笔集,以优美的文笔,用经济学的方法,解释现实生活经济社会问题。本书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农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际,从养宠物到上大学,从承包地到驻京办,从菜市场到欧盟宪法,都有所涉及。适合非经济学专业的人士阅读。 内容推荐 《经济学其实可以很简单》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农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际,从养宠物到上大学,从承包地到驻京办,从菜市场到欧盟宪法,都有所涉及。但是所采用的理论和分析工具是经济学,主要是新政治经济学,像公共产品理论、寻租理论、产权理论、语言经济学、立宪经济学等。目的是通过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工具,解释或分析发生在我们周边的事件或事例,启发思维,引导读者。《经济学其实可以很简单》由李增刚所著。 目录 自序/1 谁是被教育边缘化的人/1 承包地上的坟墓/3 “农转非”与“非转农”/7 农民种地,谁说了算?/9 这里的帮工为何不偷懒/12 另类拍卖:只报名不出价/16 农家狗的户口费用/19 评“天价葡萄案”/21 从效率视角看中国农村基层的贿选/24 “虐猫”、宠物之扰与生态平衡/26 自然灾害损失如何承担?/31 “大学生农民工”不是不正常的现象/34 “垃圾图书与垃圾文章”的经济学分析/38 干部文凭几时休?/42 高等学校在引进与造就人才之间选择/46 当高校互访成为一种惯例/49 “枪手”背后的制度分析/51 当署名顺序有了价值……/54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是否还有必要?/56 高考日处决药家鑫:巧合还是故意安排?/60 “公务员窗口”的可能代价/63 拖车中的租金/65 利益集团视角的驻京办/69 处方药销售管制的几点断想/71 《欧盟宪法条约》表决遭挫的政治经济学含义/74 指标的政治经济学意义/80 二十一克平信悬疑/83 国家图书馆的“高门槛”与“高收费”/86 “强制服务”的利益动机与消费者伤害/89 我们真的需要多张银行卡吗?/93 银行卡中的“强盗”逻辑/96 集中供暖体制的效率损失/99 计算机病毒的“社会成本”/102 红绿灯的效率分析/105 堵车三论/108 由“乞讨”现象引发的几点思考/116 “免费乘车卡”:既没效率也不公平/119 语言中的经济学/123 繁体字:经济学视角的分析/128 网络语言:存还是废?/131 生活中的语言经济学:四个案例/134 情景喜剧热播的经济学/138 人们为什么更关注身边的新闻?/140 商场的衣服为什么总在打折?/143 体重与收入水平关系的“倒U型”假说/145 由防盗网引起的邻里纠纷/147 房价下跌未必是好事/150 “娶男人”:一种特殊婚姻形式的起源与发展/154 “二奶”与“小三”现象的经济学解释/157 娶、嫁、婚:政治经济学角度的分析/161 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和数学化:到底谁背叛了经济学?/164 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经济学 ——从福格尔为什么不如诺思“火”谈起/167 卡尔多改进总是可行的吗?/170 经济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173 经济霸权与经济学理论/176 媒体宣传与科学研究/180 历史上的夫妻经济学家/184 芝加哥传统与芝加哥经济学/193 经济学能成为硬科学吗?/196 政治经济学与经济学/202 杨小凯和新兴古典经济学/208 企业家·金融市场·创新/213 货币、制度与“李约瑟之谜”/217 制度变迁为什么发生? ——评布罗姆利《经济利益与经济制度》/220 什么样的市场经济带来经济繁荣?/223 何处运用同情心?/229 儿童经济学教育的有益尝试 ——评董新兴的《小书包里的经济学》/232 经济学其实可以很通俗 ——读《黑猫、白猫和好猫:对世事人情的经济学思考》/235 试读章节 承包地上的坟墓 笔者今年春节在农村老家发现,许多坟墓建在了逝者或其后代承包的责任田上。承包的责任田是集体的,而坟墓相对于责任田来说则属于私人的。每个农户承包的责任田是不断变动的,有时候随着人口的增减在数量上发生变化,有时候是地块发生变化。这带来的问题就是,原来在自己的承包地上的坟墓,很可能在下一次重新划分土地的时候落在了别人的承包地上,新的承包者,却得不到任何的补偿,原来的承包人也不需要为此付出任何代价,而且由于每年的纪念活动还可能对新承包人的庄稼造成损害。但是新的承包人并没有提出异议,作为集体土地代表方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或乡镇政府也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笔者的调查,在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前,在农村有许多的墓地,这些墓地根据姓氏分别进行了划分,例如有“王家林”(由于各种原因,笔者没有搞清楚是称为‘陵’还是‘林’),有“刘家林”等。而这些基本上都是在“文化大革命”以前就已经划分好的。后来据说在“文革”时期进行“破四旧”等破除封建迷信的活动时,这些墓地上的许多坟墓被挖掘了,坟墓不存在了,同时这些墓地也成了农田。因此,原来意义上的“某家林”已经不存在了。几年之后,中国实行了“火化”制度,也就是不再埋葬尸体,而是埋葬骨灰。这样做的一个目的就是要减少坟墓对耕地的占用,节省耕地,同时也解决了逝者亲人对逝者的纪念问题,因为火化后的骨灰是很少的。但是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几年之后,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原来一度被“压制”的丧葬活动又开始出现,对葬礼实行大操大办,不仅要埋葬骨灰,而且还要做一个棺材,同时埋葬,这样就使得坟墓重新变得大起来。而由于原来属于自家可以使用的墓地已经被取消了并且承包给别人经营,使用权不再属于自己,自己没有权利决定在原来属于自家的墓地上建立坟墓。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一种办法就是将坟墓建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由于这样做没有得到制止和遭到反对,越来越多的农户在亲人逝世后就埋葬在了承包的土地上,坟墓建得越来越大,占用的耕地也就越来越多。 那么,农户有没有权利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埋葬亲人呢?如果有,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为什么没有得到制止?如何解决这一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这一条款实际上已经对这方面进行了法律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没有权利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就是说,正如不能够随便在承包地上建房一样(笔者调查发现,地方政府严禁在耕地上不经允许就建筑房屋或挪作他用),建造坟墓本身是法律所不允许的,理应得到法律和集体的制止。但是这种理所当然的情况并没有发生,相反的情况却愈演愈烈。原因何在?下面分别从几个相关主体的角度进行分析。从集体利益的代表或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这样做的成本是很高的。集体是一个抽象的主体,集体的权利总需要有一定的人来行使,集体是没有能力来行使集体的权利的。而作为这个集体的权利的代表人,其任期是有限的。在村民自治委员会,一般是每三年选举一次,村长的任期也就是三年。如果他这样做了,可能会引起到当事人的不满,甚至可能会是当事人整个家族的不满。而且在一个村一般只有几个有代表性的家族,他们占据了人口的绝大多数。在下次换届选举的时候,其选票无疑会受到影响。而他得到的利益却微乎其微,因为他所争取到的可能是集体利益,与自身的直接利益关系并不是非常大。因此,这对他来说是一件极不划算的事情。而且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村子里,整天抬头不见低头见。何况自己家也许会碰到这种情况呢!这无疑限制了其对集体利益进行保护的积极性。一般的村民则对与自己利益无关的事情根本不予关心。这些理由使得这种集体利益无法得到保护。而且一般村民的“搭便车”行为也限制了他们对集体利益的关心。当别人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立坟墓的时候,别人在侵犯集体的利益,而自己发生类似情况的时候,则同样是对集体利益的侵犯。这就是这种情况发生很多却得不到集体利益的代表及其成员制止的原因。 承包的土地每三年要发生一次地块调整,这种情况在许多地方普遍存在。这种调整基于多种原因,包括人口增减、土地肥力差异等。当发生调整的时候,建有坟墓的土地就很可能被调整给别人,而新承包人之所以不提异议,同时也不将原来的坟墓弄平或铲除掉,原因当然包括许多方面。第一,地块调整的时候所采取的原则一般被认为是公平合理的,这种规则已经得到大家的公认。这种原则就是抽签制度,谁抽到哪个序号,就按照哪个序号分配土地的使用权。这种办法既然是大家公认的,那么依据这种办法所得到的结果也应该得到大家的承认。第二,新承包人同时也意识到这种划分只是暂时的,因为隔几年就会重新调整一次,而且坟墓占有的耕地相对于整个承包地来说也较少,在考虑到自己也可能会发生类似情况以及与村民邻居之间的关系的时候,新承包人即使有不满情绪,也不会提出异议了。 另外,这种做法之所以能够被接受,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耕者有其田”的传统观念。中国长期的封建制度实际上向人们也宣讲了这样一种观念,这是许多起义者和革命者在发动起义的时候所提出的一个重要目标。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在土地的所有权还属于集体所有的情况下,将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划分给广大农民,而农民对这其中的产权关系是没有任何概念的,他们只知道耕种的土地属于自己家的,只要没有受到严令禁止,就可以随意使用土地。因此,这种传统观念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实际上也同样对这种做法起了一个支持作用。 既然这种做法没有得到大家的异议,就成了一种被默许的常规,成为一种没有得到禁止的非正式制度。久而久之,当有人逝世的时候,在自家承包的土地上建立坟墓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了。不合理的做法也就合理了,因为大家都这样做。 那么,不建立坟墓行不行?实际上这同样涉及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养成的各种非正式制度在人们的观念中难以消失,如果后代子女不对过世的先人大操大办,不留下可以纪念的东西,往往被认为不孝顺,对子女和当事人来讲是无法承担这种“罪名”的,因而采取这种做法也就不可避免了。 在耕地日益减少的今天,这种做法无疑不能够长久保持下去。而要取消这种做法,就需要建立一种可以替代的办法。从根本上说要想完全禁止或消除一种做法,就必须有能够为大家所接受的、合理的、可以替代的做法。至于建立哪种新的可以替代的做法,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 P3-5 序言 “经济学其实可以很简单”这个标题有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本书不是给专业经济学家读的;二是让非专业经济学爱好者摆脱对经济学的恐惧感,了解经济学是如何采用简单的语言来描述和分析现实问题的。随着经济学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经济学已经越来越复杂。不仅是非专业人士越来越读不懂专业经济学的论文和著作,就是经济学的专业人士也越来越感觉读不懂某些专业经济学论文和著作。我一直对经济学存在“敬畏之心”,并且一直认为经济学的知识浩如烟海、学无止境,虽然在高校做经济学的研究和教学,但我始终认为我只是一名经济学的学生。 “经济学其实可以很简单”是我在阅读熊秉元教授的《黑猫、白猫和好猫:对世事人情的经济学思考》时的一个想法。《黑猫、白猫和好猫:对世事人情的经济学思考》是熊教授的随笔,都是采用非常简单的语言讲述身边的故事,讲述发生在普通老百姓身上的故事,但是采用的理论和分析工具是经济学的。对于经济学的非专业人士来讲,了解经济学的一些简单思想,用来观察和分析世界,比学习复杂的经济学理论更实用、更划算,这也符合经济学的原则: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时候,实现了效用最大化或利润最大化,实现了均衡。所以,本书适合非经济学专业的人士阅读。 这本书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从农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际,从养宠物到上大学,从承包地到驻京办,从菜市场到欧盟宪法,都有所涉及。但是所采用的理论和分析工具是经济学,主要是新政治经济学,像公共产品理论、寻租理论、产权理论、语言经济学、立宪经济学等。目的是通过经济学的一些理论和工具,解释或分析发生在我们周边的事件或事例,启发思维,引导读者。 这本书的文章是从我2001年到2011年十年间写的主要经济学随笔和短文中选择出来的。2001年,我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读博士,开始练习写随笔,十年来,陆陆续续写了一百多篇随笔。有一些发表了,有一些没有发表。发表的随笔大约有40篇。没有发表的随笔并非质量不好,而是有些根本就没有投过稿。发表的随笔主要是发表在《经济学家茶座》和《经济学消息报》上。所以在这里要感谢《经济学家茶座》和《经济学消息报》提供的发表随笔的平台。《经济学消息报》是我从大学时候(大约是1996年)就开始读的,一直到2001年投稿并发表,《经济学消息报》给了我很大的鼓励,这也成为我后来不断写作经济学随笔的原因。《经济学家茶座》从创刊时候我就开始读,一直到现在都在读,从2004年开始给《经济学家茶座》投稿并发表,更是给了我写作随笔的动力。所以特别感谢《经济学家茶座》的詹小洪先生和董新兴先生。这本随笔集之所以能够出版,离不开他们的鞭策和鼓励,否则就不会有这本书的内容了。 本书的出版得到了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ZR2011GM004)的资助,在此表示感谢。 李增刚 2011年1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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