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与视唱》由龙玉兰主编,根据教育部于2006年3月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特点及实际需求编写而成。
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中,凡纳入公共艺术教育体系的课程均以限定性选修课程方式开设,每门课程为两个学分,通常开设一个学期。在充分考虑学习对象及学习时段的情况下,本教材将“乐理知识”与“视唱”有机地结合起来。乐理讲授的是音乐表现的基本语言、逻辑和方法。在章节设计上,本教材循序渐进地将视唱内容纳入体系,重在通过乐理知识与视唱内容的交叉,突出学以致用、学有所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