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麦加的这本《过去的最好的》里,马小军和大院的孩子在动荡的年代挥霍着荷尔蒙。快要溢出屏幕的阳光,灼烧着眼眶,让人内心充满着无法理清的忧伤。而《过去的,最好的》就是我们这代的灿烂阳光,刺得眼睛发红发胀。刘麦加用纪传体散文的方式,将她青春期里最荒唐最兵荒马乱跌宕起伏的掠影人声、滚烫记忆,毫无保留地写下来。有些人昨天才见过面,有的互放狠话老死不相往来,有的许久不曾联络,而有的,以一场死亡永远留在那个躁动和不安的青春里。可能从来没有一个作者是这么坦诚赤裸乃至近乎残酷地去剖析自己,去追问自己那些无知的青涩的愚蠢的过去,他们用小说角色去掩饰,用虚构的情节来粉饰字里行间潜藏的小心翼翼,但是刘麦加用最不可能背叛的方式写下她的最好的过去,也是我们这代的轻狂鲁莽骄傲。
刘麦加的《过去的最好的》是一本人物志散文集,这也是一部纪传体的青春史诗。作者刘麦加用了十二个人的往事写了一代人的青春。这些人或者笨拙,或者出色,或者辜负过,或者一起疯癫过,这些往事是热血与梦想,是友谊与羁绊,是谎言与背叛,是泪水与欺骗。在这本书里你会看到黑历史、揭老底、掉节操和撕逼大战,但你看不到“谢谢你”和“对不起”,那是悼词的责任,而这本书的责任,是记录那些已过去的,但绝对是最好的回忆之光。是我们身边的人,成就了我们成为的那个人,也是我们自己成就了所有人的青春。随书附赠《当事人笔录》,邀请书中人物共忆青春,多线构建多年往事;更有王小立、猫某人、野象小姐、包晓琳、夏无桀倾情发声,对话十年前的自己;犀利幽默的“刘女侠守则”也将首次问世。
老耿是我表姐。也是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
是要远远早于林青霞伊丽莎白·泰勒布兰妮宫崎葵落落的,第一个偶像。
老耿大我三岁,我出生时她已经和家人混得很熟很熟了,而我初来乍到,相当于在别人的地盘上讨生活,所以我一直对老耿言听计从。不光我,连同我们整个小区的家伙们都对老耿马首是瞻。小时候热衷于玩各种角色扮演,老耿得到的一定是戏份最多的女一号,比如最经常被我们糟践的《新白娘子传奇》,白素贞如果不是老耿出演,不管是制片方还是出品人都不会满意。
而身为老耿唯一的表妹,我无法沾光得到女二的角色,甚至连白福都轮不到我,最多就是法海身边的一个小沙弥。我站在舞台的最外围,镁光灯的盲点处,看着老耿身披一件白色的长毛毯在小伙伴们的簇拥下翩翩起舞。
跟在老耿身后借着她的光芒耀武扬威地当一个不起眼的小尾巴,是我儿时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
老耿能够得到万般宠爱,我把这总结为她的个人魅力。首先,老耿在进入青春期发福之前,是个正宗的大美人,其次,老耿学习成绩非常棒,而更重要的一点,老耿是个好人。
我从来都不觉得小孩子有传说中那么天真单纯,他们其实什么都懂什么都知道,他们知道怎样可以让你难堪难过,然后利用自己的优势直击要害,最后他们有未成年保护法和外婆这两个加持又让你不能把他们怎么样。所以我对小孩子通常都敬而远之,但老耿不同,在我只有两三岁老耿只有五六岁的时候我就发现,老耿的内心深处有一处柔软,她把我轻轻地置于那里,曾一度让我误以为世界本就这样。
我把这处柔软称为,善良。
老耿上高中之前的所有岁月都是和我一起度过的,我们像所有姐妹一样会打闹会争吵,会抢夺一切不是偶数的东西。同样都是我们最喜欢吃的菜花炒肉,外婆为了避免我们的斗争,要分成两个盘子来装,一样大的鸡腿要买一对儿,同样款式的裙子要买两件,相同造型的玩具要买两个。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外婆一样深谙中庸之道,冲突一定会有的,为了一个已经不记得是什么的玩意儿我们总是争得昏天暗地。而每每,我因为少吃了三年饭,体力和耐力总不是老耿的对手,胜率几乎小于等于零。但又是每一次,老耿在得胜之后,会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和我分享。
楼上李阿姨从美国带回来的一瓶外国香水,爸爸出差带回来的一块手帕,小舅的一件名牌衬衫,隔壁王奶奶随手丢掉的一块破布,我们热衷于通过一场场战争来划分所有东西的归属,然后老耿在标上自己的专属记号之后对我说,我的就是你的。
后来仔细想想,这些东西一定是我喜欢到不能放手所以才去跟老耿争的吗,我知道这瓶香水的意义吗,爸爸送给我的衣服明明比手帕更好看啊小舅的名牌衬衫真的是被他穿得都臭死了,所以我真的很想要拥有它们吗?
其实并不是,只是觉得,表姐喜欢的,肯定都是好的。
耿家的大人是奉行棍棒教育的,虽然我大舅和我妈现在极力为自己洗白曾经对我们实施过的暴行,但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历史是公正的,真相是无法被抹杀的。最害怕的是小学时候暑假前的最后一次家长会,老妈回来一定会把家里搞得天翻地覆。虽然我成绩从来都没的说,但是在校表现实在太差,估摸当时班主任又没太给老妈留情面,当着全班同学家长的面儿说了些我调皮捣蛋的事件为反例,老妈回家拿我出出气也睛有可原。
可是有一次,应该是四年级的期末家长会,那一年我完成我人生的第一次逃课,被老师逮到,然后在家长会上点名批评。那天晚上大家一起在外婆家吃晚饭,老妈气急败坏地说不要我了,要把我扔进河里。从外婆家回我自己家的路上确实要过一座桥经过一条河。老耿听到这话,饭都没吃完就拉着我的手要偷偷把我带去她家。她紧紧地拉着我的手走在小区楼下的林荫道上,表情严肃神情紧张。我倒是很轻松,沉溺在逃课的欢愉和刺激中,而我也知道,我妈只有20%概率会把我扔到河里……后来家人在老耿家找到了我,老耿哭喊着不让我妈带走我,妥协之后让我妈保证把我平安带回家之后给她打电话。
后来我想,她当时是真的非常害怕我被扔到河里吧,这个淘气任性总是跟她争东西让她心塞不懂事的小表妹,老耿应该是非常害怕失去的吧。
P11-13
我喜欢读史书。
读史是一件会让人非常绝望的事情,它不一定会让我们明事理,但它一定会让我们很悲观。因为纵观这五千年的历史,你会发现,无论多么勇猛的英雄无论多么庞大的帝国无论多么繁盛的朝代,最终的结局都是走向消亡。
在这样一条不断翻涌波浪滔滔的历史长河里,所有人都是那么微不足道。在所有的史书中,再怎么曾经运筹帷幄只手遮天的大人物关于他的记载也不过是区区数页,还有很多人更是寥寥几句便被带过,而更多的,是根本无从提及的那些终究被埋葬黄土中的人。所以不是每个人都有可以被书写的幸运。
这本书写的全是我身边的人,不一定全部都是朋友,但绝对都是在我生命里刻下深刻印记的人。他们不是什么名人红人,仔细想想似乎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出类拔萃到很高的程度。
他们中有的和我昨天才见过面,有的和我打了两个通宵的麻将,有的和我吵架冷战了一个月还是她妈给我打电话喊我去她家吃饭才和好,有的跟我互放狠话老死不相往来,有的则许久不曾联络早已形同陌路,而有的,用一场猝不及防的意外永远地离开了我。
他们唯一的共同点是,和我一起走过了一整个时代的江湖。
这些纪传体的人物散文里没有“对不起”也没有“谢谢你”,那是悼词的责任,但这里一定有揭老底黑历史,各种旧案重翻和泛滥成灾的中二以及掉落满地的节操。我试图在记录他们的故事的过程中拼凑出我的青春,然而归根结底,他们的故事本就是我的青春。
他们是我还相信真理的根源,是我不愿长大的诱因,是我流连在这个世界最美的景色。这么多年来我并不清楚我写的到底是什么,直到最近我才发现,我写的其实一直都是他们。我写爱,写烟火,写世界,写人间,写生活琐事柴米油盐,这里面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他们。
我希望有人能读到他们,明白他们,记住他们。我希望他们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了无痕迹地来过一次。
对我来说,在这滚滚红尘中,能够与你们相遇相知,已是我最大的荣幸。你们是我的骄傲,所以我也想成为你们的骄傲。
你们会因为有我而感到骄傲吗?我是你们的骄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