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针对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结合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的精神进行深入浅出的研究分析,力争对多数问题给予一个比较令人服的司法处置对策,希望以此来减少职务犯罪惩治与防范中的定性不准与量刑不当情况,从而为打击职务犯罪、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贡献绵薄之力。
编写说明
结论
一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与处理
二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认定与处理
三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四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认定与处理
五 环境监管失职罪的认定与处理
六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认定与处理
七 商检失职罪的认定与处理
八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与处理
九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的认定与认理
十一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二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三 武器装备肇事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四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五 遗失武器装备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六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七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八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认定与处理
十九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认定与处理
二十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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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国家工作人中失职犯罪,泛指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有关的各种过失犯罪的总称。这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它不是通常刑法上按照犯罪的同类客体划分的法定犯罪种类。